江津區商務局

重慶市江津區商務局是主管全區商貿流通的區政府行政主管部門,2009年底由原區商貿委、區糧食局、區外經委合併而成。商務局的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商務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商貿流通統計、重要商品(市場)監測、特種商業管理、糧食流通管理及監測、應急保供物資儲備、市場經濟秩序整頓以及外資審批、外貿促進等工作。近年來,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還承擔了綜合保稅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申報創建和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等重點工作任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區商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商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提出商務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產業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商貿流通業發展、建設城鄉統籌的商貿網路體系。推動商圈建設、專業市場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促進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網路零售業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三)承擔組織實施商品流通管理和重要商品調控的責任,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全區商業市場、商業網點、商業業態、電子商務的政策研究和規劃建設工作;承擔批發零售、餐飲住宿和生活服務業的行業管理,負責重要商品的市場監測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應急管理機制,指導監督各類促銷活動,承擔會展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監督管理和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的備案登記。研究分析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組織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聯繫口岸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外貿秩序,指導出口招標工作;負責產業損害調查和出口商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擬訂對外經濟合作規劃,協調區域內外的商務合作交流,組織和協調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
(五)制定全區商務促進工作規劃、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商務合作交流、對外合作交流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工作;負責對外勞務合作交流規劃、外派勞務統計和糾紛投訴調處工作;承擔自貿區、綜保區管理相關職能職責。
(六)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糧食安全和糧食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儲備糧油管理、監管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監測、應急物資保供及軍糧供應監管的責任。
(七)承擔商品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按有關法律規定對“三車”管理、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液化石油氣、藥品、散裝水泥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八)承擔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安全監管責任。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商務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管理機關事務;承擔機關規章管理制度建設、文書、機要、保密、檔案、修志等工作;負責公務會務接待安排、車輛管理、物資管理、環保衛生、節能減排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及內審等工作、負責編制外其它人員管理。
(二)黨建辦
承擔組織、宣傳、統戰等黨的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精神文明、信息宣傳、對口扶貧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黨務和綜合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督查督辦、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聯繫群團工作。
(三)規劃發展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商務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商務領域課題調研;負責起草全區商務領域重要材料、綜合性文稿;負責綜合統計、重點項目及其他領導交辦的綜合性工作。
(四)市場流通科
負責全區商業市場、商業網點、商業業態、電子商務的政策研究和規劃建設工作;指導並推進全區商圈、特色商業街及商品流通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批發零售企業行業管理和指導發展工作;負責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冷鏈物流和農村電商規劃建設,牽頭負責全區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等商貿民生工程工作;負責全區內貿領域促進消費、市場流通、批發零售的統計監測等工作;聯繫商貿行業協會工作;聯繫原商貿系統企業相關工作。
(五)現代服務業科
負責擬訂實施全區生活服務業、商貿物流發展規劃及促進政策;承擔餐飲、住宿和居民生活服務等商貿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及相關數據收集分析;負責全區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冷鏈行業管理和倉儲發展等工作;統籌協調內貿節慶會展活動及管理工作;推動“老字號”等商貿品牌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商貿服務行業技能技術培訓和鑑定工作;聯繫重慶市江津區津糧大廈。
(六)外貿科
負責指導管理全區對外貿易;收集和分析我區外貿數據,研究我區進出口情況;協調處理企業通關事務;負責國際市場開拓、跨境電子商務工作;聯繫口岸工作;組織指導出口商品反傾銷的應訴、起訴和外經貿洽談會;負責產業損害調查和出口商品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協調綜合保稅區工作。
(七)外資科
承擔外資企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利用外資的綜合管理、統計和分析工作;協助外資招商,組織參加涉外投資洽談會;監督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等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工作。
(八)糧油管理科
承擔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區級糧油儲備計畫;承擔糧食調控和糧食收購準入工作;負責區級儲備糧的購銷、管理、輪換和對中央儲備糧等中央事權糧食庫存檢查及市級儲備糧監管工作;負責應對突發性事件的重要商品保供應急;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監管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及雙擁工作。
(九)特種商品管理科
承擔“三車”管理(二手車流通、品牌車銷售、報廢汽車回收拆解)、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和審批工作,擬訂專業發展規劃;負責液化石油氣、藥品、散裝水泥等重要商品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執法安全監管科
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商貿流通重點行業和重點商品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12312商貿舉報投訴執法監督服務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綜合防治與刑事司法銜接平台管理;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監管工作,負責酒類商品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承擔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產業損害調查的相關工作,參與打擊商業欺詐工作,推動商貿流通法制、誠信建設;統籌協調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十一)商務促進科
牽頭研究提出商務促進、消費促進、貿易促進相關政策建議,制定全區商務促進工作規劃、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商務合作交流、對外合作交流規劃的制定與實施工作;負責對外勞務合作交流規劃、外派勞務統計和糾紛投訴調處工作;負責外國政府、聯合國無償援助、非政府組織機構項目並組織實施。聯繫協調中新局工作,推進中新局合作項目。
(十二)民眾工作科
負責維護民眾權益,化解商務系統信訪穩定及社會矛盾,協助各科室開展民眾工作;承擔商務系統信訪穩定的報表、信息、資料收集整理以及上報等工作;接待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為信訪民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協調處理突發性群體性事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的宣傳、信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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