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建國夥同他人組成黑社會性質的團伙,充當“地下法庭”,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替人處理糾紛,追討債務,瘋狂聚斂錢財,近日被海口市中級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判處江建國有期徒刑18年。
江建國,湖南平江縣人,國小文化,農民。2000年以來,江建國先後在海口市經營髮廊、茶藝、足底保健中心等,並開始網路一批同夥,以替人追債等方式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逐漸在遠近“打”出了名氣。
2005年8月,馬某因購買私彩拖欠私彩販子許某17萬元。江建國受請託多次帶人到馬某開的美容院,為許某追債,並威脅馬某如果不還債,別想在此經營。馬某因害怕江建國淫威,便找人與江建國商談,後付給許某13萬元了結此事。事後許某分給江建國2萬元的好處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建國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平江縣
- 身份: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