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氣象局

江山氣象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政府旗下的智慧型機構,主要負責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政府基層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山氣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浙江省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氣象局相關檔案精神,江山市氣象局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氣象災害防禦管理和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城鄉氣象防災減災和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工作站和人員隊伍建設。
3.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雷災事故的調查、評估和鑑定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施放氣球活動。
5.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調查和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6.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氣象觀測站網的規劃和組織管理;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工作;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負責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所使用的氣象資料的審查工作。
7.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等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負責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管理。
8.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9.管理本級氣象部門的人事勞動、計畫財務、教育培訓、業務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負責氣象部門雙重計畫財務體制的落實工作。
10.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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