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是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雲南省普洱市江城縣政務中心三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劃和標準。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生育保險制度。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組織實施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六)組織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管理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現有4名。

領導分工

(一)黨組書記曹建紅同志主持局黨組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維穩工作。分管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支付標準;分管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
(二)局長王紅美同志主持縣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落實;分管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愛國衛生“七個專項行動”工作;分管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三)副局長肖瑞華同志抽調縣疫情防控指揮部。
(四)副局長盧德平同志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協助黨組書記抓工會、共青團、婦聯、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收費標準落實工作;負責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及監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的準入、退出,納入醫保範圍內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管理,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負責異地就醫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檔案管理、保密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業務管理,長期護理保險、生育保險制度改革,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網路安全工作;負責醫療保障行業扶貧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文書檔案、信訪、人事、機要、檔案、信息、統計、政務公開、綜合治理、接待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做好機關黨建規範化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醫療保障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承擔扶貧掛鈎聯繫點工作;牽頭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匯總審核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醫療保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縣級醫療保障局預算經費和上級撥付的業務費;負責對醫療保險基金的劃撥;承擔縣級離休幹部的醫療費籌集、支付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健全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行政審批和“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
2.綜合業務股。負責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實施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下設機構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險中心。2019年8月19日,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更名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險中心,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管理。更名後,機構規格和人員編制保持不變。為公益一類管理,參公單位,副科級。核定事業編制22名,現有20名。有5個機構:辦公室、綜合業務股、財務統計股、審核結算股、稽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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