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清吏司

官署名。(1)清代戶部所屬諸司之一。設郎中滿、漢各一人,員外郎滿洲三人、漢一人,主事滿、漢各一人。掌審核江寧、蘇州、安徽三布政司之錢糧,江寧(今江蘇南京)、京口駐防俸餉及江寧、蘇州織造之奏銷。凡各省之平餘地丁之逾限而未結者,皆匯總稽察。下設金、民、倉、支四科及火房。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裁。(2)清初刑部所屬四司之一。順治元年(1644年)置。掌核江南刑名。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雍正十二年(1734年),分為江蘇、安徽二清吏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