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乾區凱旋地區舊城改造指揮部工作規則

江乾區凱旋地區舊城改造指揮部工作規則
江乾區凱旋地區舊城改造指揮部主要職能:負責實施凱旋地區北起艮山西路,南到清江路,東靠秋濤北路,西接滬杭鐵路和貼沙河共3.8平方公里範圍的舊城改造。按照“政府做地、企業做房”的原則和“以路帶房、以房養路、路房結合、綜合改造”的思路,通過舊城改造,完善基礎設施、暢通道路交通、改善環境面貌、改善居住條件、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生活品質、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主要工作規則如下: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征地拆遷、舊城改造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本地區範圍內舊城改造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方案和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根據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本地區舊城改造的城市和經濟發展空間規劃及年度改造計畫,並負責按計畫組織實施。
(三)依據本地區舊城改造總體規劃,負責本地區的征地拆遷、道路建設、環境建設、立面整治、回遷安置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本地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四)負責征地拆遷、建設項目計畫的立項和報批工作,辦理各建設項目所需的許可證和合格證件,做好前期協調和手續申報工作。負責征地拆遷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調換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施工,協調組織做好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評比、達標工作。
(五)負責我本地區實施改造範圍內項目的測算、立項、建設、監督管理和建成後的移交工作。
(六)負責舊城改造資金的科學安排、使用和管理。
(七)管理舊城改造建設中形成的原始資料和檔案工作。
(八)按照區委、區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要求,負責做好招商引資工作。
(九)承辦涉及凱旋地區舊城改造的民眾來信來訪、糾紛調節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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