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縣房產管理局成立於1997年,是主管全縣住宅和房產業及房改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產交易、房屋租賃、房產開發、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房屋拆遷管理、物業管理、房屋白蟻防治管理、房屋安全鑑定和其它相關社會服務。局機關內設機構5個,局屬企事業單位11個。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20人。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機構概況
汝城縣房產管理局成立11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局領導班子帶領廣大幹部職工立足本職、團結奮鬥、開拓創新,在舊城改造、房屋拆遷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市場管理等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和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全縣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和促進縣城經濟成長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汝城縣房產管理局將抓住縣城擴容提質的契機,繼續深入開展優質服務,繼續加強隊伍建設;嚴格依法依規,認真處理好“房屋拆遷”這一難點問題;認真貫徹落實住房保障政策,著力解決好老百姓“住房難”這一熱點問題;建立長效機制,實現全縣房地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為構建和諧新汝城而努力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縣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住宅與房產業行政和行業管理,貫徹執行國家住宅與房產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相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和行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縣城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
(三)負責縣城市規劃區住宅建設與房產業開發規劃、計畫;負責廉租住房的開發建設和購置。
(四)負責縣城市規劃區和鄉鎮所轄房產市場管理,規範、培育房產市場。
(五)負責全縣房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縣城市規劃區住宅區物業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縣城市規劃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房屋維修養護;負責汝城縣城市規劃區原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九)負責全縣城鎮房屋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審核白蟻防治單位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
(十)管理國家直管公房,負責直管公房的經營和管理;負責城鎮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加掛政工股牌子)
負責起草和修訂全縣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局政務協調、文電處理、督查督辦、綜合調研、新聞宣傳、接待、重要文稿起草和會議組織;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保密工作和信訪工作;負責全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愛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事務;負責人大代表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和黨員、幹部、職工的管理教育;負責職稱評聘;負責崗位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老齡、計生工作,指導工、青、婦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調動、考核、任免獎懲、勞動工資、機構編制、檔案管理等人事工作。
法制股
負責房地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監督執行;研究起草房產有關法規的實施細則和房產規範性政策檔案;監督、指導房產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房產管理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房產行政裁決審核、行政處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管理、檢查、協調全局經濟契約;指導、監督房屋權屬登記、房屋產籍管理和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股
(加掛房產交易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登記、房產交易、房產測繪、產籍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房屋產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全縣房屋產籍檔案管理和利用;負責全縣商品房銷售、房產轉讓、抵押、典當、繼承、租賃、置換等交易管理工作和房地產廣告管理;負責全縣房產二、三級市場管理;負責房產測繪管理和房屋面積測算,建立房產測繪檔案,有償向社會提供測繪成果、測繪服務和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服務;負責房產諮詢、經紀、估價等中介服務機構和中介業務管理,檢查中介服務機構專業人員條件;負責調處房產登記及產權交易糾紛,協助查處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和房產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開發經營管理股
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研究起草縣城規劃區商品住宅建設和房產開發規劃、計畫;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備案、核定資質等級初審和資質管理;參與全縣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核;負責商品房預售審批,頒發預售許可證;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的監管;負責對住宅小區等房產開發項目交付使用前進行綜合檢查驗收;負責全縣商品房預售監督;建立房地產預警預報體系。
物業管理股
負責全縣物業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等級初審;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資格認定;負責業主委員會備案;負責物業管理小區物業服務等級評定初審;參與核定、監審物業服務成本,監督檢查物業服務收費行為;負責指導、監督住宅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
房屋拆遷管理股
(加掛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鑑定管理。負責縣城鎮規劃區房屋拆遷項目審查,核發拆遷許可證;負責拆遷單位資質審查;指導監督拆遷中的安置與補償工作;定期制定和公布各種類別的房屋重置價格;負責城鎮國有土地的房屋拆遷貨幣安置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和裁決拆遷糾紛;負責對違法拆遷行為的查處。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和城鎮危險房屋普查、統計、編制危舊房屋改造計畫。負責室內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和個人從業資質審查;負責室內裝飾裝修項目的審批驗收;負責對室內裝飾裝修的監督檢查;受理、調處室內裝飾裝修糾紛。
行政審批股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城市房屋拆遷許可,城市房屋拆遷單位資格認定,未完成拆遷補償安置的建設項目轉讓審批,劃撥土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轉讓、出租、抵押審批,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初審、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初審等行政許可事項。
財務審計股
負責編制全局財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勞保福利管理;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審核局屬工程項目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的資金調控監督、稅費收繳、控購申報、固定資產和國有直管公房、廉租住房、自管房產清產核資;組織實施局系統內部審計和財務檢查、監督工作;負責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和自管房產的產權產籍管理。
紀檢監察室
負責對全局黨組織、黨員、局機關工作人員及局屬單位負責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決定和勤政廉政情況實行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
直屬機構
1、汝城縣住房保障中心(加掛廉租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國有直管公房的政策法規,組織落實住房保障制度;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統籌協調,組織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工程項目的爭資立項工作;負責全縣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的建築設計、招標投標、工程建設監管、竣工驗收、工程項目預決算等工作;負責全縣廉租住房購置;負責審核批准全縣廉租住房申請人資格和保障方式;負責審核全縣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申請,核准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會同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負責全縣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日常管理、經租和租金收繳,檢查承租人使用情況,配合相關機構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城市棚戶區、獨立工礦棚戶區的改造。
2、汝城縣白蟻防治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負責縣城鎮規劃區房屋白蟻預防、滅治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白蟻防治單位資質審核和個人執行資格認定,負責白蟻防治研究,承擔白蟻滅治、防治服務。
3、汝城縣公房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負責國家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修繕維護,檢查承租人使用直管公房情況,依法查處非法轉租、轉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