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濠江區財政局是一家位於汕頭市濠江區的政府監督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濠江區財政局
- 總部地址:汕頭市濠江區
機構職能
(二)擬訂全區財政發展規劃;執行中央與地方、省與市、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擬訂和執行區對下一級的財政體制和分配政策。指導下級財政部門的業務工作;監督執行財稅和國有資產管理政策、轉移支付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三)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決)算及其他重要財政事項;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制定全區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負責組織國有資產收益的徵收和管理。
(五)負責區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擬訂彩票管理制度,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政府債務、政府貸款業務,防範財政風險;管理財政票據。
(六)擬訂區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及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負責區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監管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擬訂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定額;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負責各項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重要物資儲備的財政政策;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管社會保障資金;擬訂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和農村財務制度。
(八)參與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總量研究,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參與審核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算;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督;參與工程造價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擬訂國有(集體)資產的產權管理制度;代表區政府行使國有(集體)資產運營、收益分配等出資者權益;負責國有(集體)資產的監管;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制度並實施監督。指導、監督、管理國有(集體)企業體制改革工作。
(十)監督檢查財稅和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反映財政收支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會計決算報表及公共資源統計分析評價工作。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依法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業務。
(十一)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機構風險;協助企業改制上市;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和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