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濠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汕頭市濠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政府機構,負責該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等事宜,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濠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要應對人群:失業或者找工作的人
  • 地區:汕頭市濠江區
機構職能
(一)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市場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保險的具體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
(五)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退休人員的政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增長和企業人員收入支付保障政策、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統計和機關事業單位統計以及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管理政策,負責政府系統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以及專業職務聘任制的實施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考核。
(七)辦理區政府任免的領導人員呈報任免工作,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懲罰工作;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策獎勵制度;負責事業單位日常崗位管理和人員聘用管理工作;負責赴國(境)外培訓工作和因公、因私出國、赴港澳地區幹部的政審工作。
(九)協助擬定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十)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障政策,協調指導勞動監察和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人社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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