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汕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潮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機編〔2004〕27號)和潮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潮陽機編〔2004〕51號),設定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作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位置:汕頭市潮陽區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職能調整

劃出職能
不再保留區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其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能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辦公室是區人民政府的辦事機構,擔負著巨觀管理、綜合協調的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檢查督促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實施。
(二)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綜合情況,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三)根據區政府工作需要和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及中央、省、市駐潮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四)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日常文電的處理,草擬、審核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電;負責全區性、綜合性大型會議和區政府活動的組織安排。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性事件。
(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
(七)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來訪,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的重大情況和問題,並按領導的批示,做好呈辦、分辦和督辦工作。
(八)協助區政府領導抓好政府法制建設;處理支前、邊防、無線電管理等日常工作。
(九)做好行政後勤工作,協助管理區黨政機關大院;建設區政府政務信息網路;承擔區政府採購事務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日常接待來賓工作。
(十)辦理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區政府辦公室設定10個股(室、組)
(一)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
負責辦公室機關、歸口管理單位、屬下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審計、黨務、黨風廉政、計畫生育、老乾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工作。
(二)人事秘書股
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往來公文、電文的收發、登記、注批、呈辦、分辦、列印、歸檔、傳送工作;管理和準確使用區政府及
政府各部門各式印章、銜牌等有關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公文的擬稿、核稿、列印傳送工作;做好機關的保密工作;指導區政府直屬單位、下級機關的公文處理業務;做好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準備工作及起草會議紀要;承辦辦公室機關、歸口管理單位、屬下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職改、培訓、社會保險、醫保、技術等級與崗位責任制考核、工、青、婦等管理工作。
(三)資料股
負責收集、綜合整理全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定期組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辦公室、區府直屬部門進行情況匯報和交流;編印《情況反映》,及時反映全區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為區政府和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負責《中國年鑑》、《廣東年鑑》、《汕頭經濟特區年鑑》等的組稿、發行工作;負責向上對口資料匯報,為上級有關部門提供所需資料、情況;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和區政府領導講話材料。
(四)調研股
圍繞區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據區政府領導和意圖,開展調查研究,為制訂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重大決策提供依據和意見建議;編印《潮府調研》,總結全區經濟發展中的經驗和
存在問題,綜合分析發展態勢,提出建議性對策、措施;負責全區性大型會議和區政府領導講話材料,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負責收集政務信息,綜合整理並定期向區領導和上級提供政務信息,準確、及時上報本區發生的重大事件、緊急信息;做好政務新聞的管理,組織對全區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專題調研任務。
(五)督辦股
負責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和區政府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負責人民民眾通過信件、電話、區長電子信箱所反映問題的呈辦、轉辦、督辦,並對問題的查辦情況及時進行整理和反饋,辦好《督辦報告》專刊。
(六)綜合一股
負責辦理審計、國土、礦產資源、規劃、建設、房管、環保、城管、交通、公路、港務、通信、電力、人事、編制、公安、司法、民政、殘聯、人民武裝、檔案、監察、農業、林業、水利、海洋與漁業、氣象、三防、人口和計畫生育等方面文電的擬稿、核稿和催辦工作,以及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對有關請示件提出擬辦意見,進行協調和起草復文。
(七)綜合二股
負責辦理髮展和改革、物價、糧食、統計、勞動、社會保險、衛生、愛衛會、藥品食品監督、經貿、安全生產、外經貿、口岸、海關、商檢(及其他口岸檢查檢驗機構)、打假、質量技術監督、工商、旅遊、鹽務、菸草、外事僑務、宗教、對台、科技、科協、教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地方志、駐潮機構、駐外單位、境外企業、經濟協作、群團機構等方面文電的擬稿、核稿和催辦工作,以及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對有關請示件提出擬辦意見,進行協調和起草復文。
(八)財稅金融股
負責聯繫、協調財政、稅務、金融部門業務工作;辦理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金融、保險、稅務、證券等方面的文電擬稿、核稿和催辦工作,以及工作會議會務工作,對有關請示件提出擬辦意見,進行協調和起草批覆;協調貸款及外債的清償工作,協助債權單位督促企業歸還到期借款,促進“借、用、還”良性循環機制的建立;牽頭辦理需由區政府協調的融資項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籌資金的“借、用、還”實施全面監督;協助監督各類基金的籌集、運用情況;調查研究,掌握全區財稅金融工作情況,總結經驗,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提出建議。
(九)行政財務股
負責區政府和辦公室重大活動的會務、公務;辦公室機關、屬下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辦公室行政經費,財產用物的採購核算;區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機關公務用車的管理、調度使用、維修工作。協助區政府、辦公室做好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辦理全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汽車定編的審核、上報有關工作。
(十)邊防股(與區人民政府支前辦公室合署)
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協調邊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開展相關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結推廣邊防管理經驗;負責協調區政府戰備、支前工作,擬訂、組織實施戰備支前具體方案;建立健全區轄區內的主要軍事資料檔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軍事設施的安全保衛、戰備物資的儲存管理和戰略交通的維護修建;協調駐軍與地方的工作關係,為駐軍的工作生活提供服務;辦理邊防戰備支前工作的請示報告件,提出擬辦意見,起草復文。
四、內設機構對外掛牌單位
區法制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為區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對外掛牌。
(一)區人民政府法制局,與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合署(科級)
組織起草和審核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範性檔案;協調指導各鎮(街道)制發規範性檔案;負責辦理區政府的行政複議具體事項,履行行政複議工作職責;承辦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結合辦理人大代表視察意見;開展
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依法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建立重大
行政處罰的備案監督制度;聯繫、協調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組織培訓法制工作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指導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法律諮詢;做好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彙編,做好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及備案工作;調查分析、反映法制動態,編印《潮陽法制簡報》。
(二)區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負責本區轄區內電台設定、使用無線電頻率、購用無線電進口設備的審核、呈批;受理和轉報無線電用戶的干擾投訴、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調查分析干擾源,調處干擾矛盾。
五、歸口管理單位
(一)區黨政機關大院服務中心(科級)

事業單位

(一)區接待辦公室(副科級)
(二)區人民政府接待所,加掛潮陽賓館牌子(副科級)
(三)區無線電監測站(股級)
(四)區政府信息中心(股級)
(五)區政府採購中心(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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