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原名“廣東省汕頭經濟特區駐北京辦事處”,成立於1987年,經國務院辦公廳批准設立(國辦函[1987]70號)。1992年因汕頭特區行政區劃擴大至整個汕頭市,更名為“汕頭市人民政府(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是汕頭市人民政府(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在京設立的派出機構,正處級事業單位,由汕頭市政府辦公室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 所在地:北京
  • 屬性:非營利機構
  • 性質:正處級事業單位
  • 成立時間:1987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與駐地和周邊地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繫,宣傳介紹汕頭市的政治、經濟情況和投資環境,促進與各市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與聯繫地區之間有關重大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
(二)組織、開展與各市間的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活動,拓展我市對內對外開放的領域和途徑;配合我市的招商引資活動,積極為經濟合作牽線搭橋,協助我市拓展市場,做好合作項目的跟蹤和服務工作,提高招商引資效率。
(三)加強調查研究,做好信息交流及收集、整理工作,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四)負責我市在駐地和周邊聯繫地區的協調服務工作。參與調解勞務糾紛,調查並協助解決相關投資者反映的重要問題。
(五)負責市領導赴聯繫地區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為市級各部門在當地開展業務活動提供諮詢服務和工作方便。
(六)辦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科(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協助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人事、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計畫生育、文秘、檔案、財務、保衛、保密等行政事務以及後勤保障和安全防火工作。做好與駐地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二)經濟協作科
負責收集、整理、編印有關北京與周邊地區的政務、經濟、科技信息,及時為市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有參考價值的信息資料。宣傳介紹汕頭的投資環境,推廣汕貨,推薦引進協作項目,開展經濟協作;聯繫本市在北京及周邊地區的企業,協調、服務、指導有關具體工作。
(三)接待科
做好市領導赴北京及周邊聯繫地區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協助安排兩地領導和有關人員互訪、參觀、考察,增進友好往來。為本市市級各部門在北京開展業務活動提供諮詢服務。做好接待用車的管理、維修和保養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對本市赴京上訪各類人員的接待、看護及遣返工作。

人員編制

汕頭市人民政府(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駐北京辦事處事業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副科長6名。人員經費由汕頭市財政全額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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