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文化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縣著作權行政管理辦法、新聞出版和全縣民族文化藝術工作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順縣文化局
  • 地區:永順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管理全縣文化市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二)擬定全縣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管理全縣文學、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指導藝術製作與生產;組織藝術研究、開發,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研究全縣文化經濟、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和文化產業布局,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改善文化藝術投資體制和經費支出,指導文化藝術單位新聞出版行業的經營管理;統籌安排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經費。
(四)協調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設施布局,研究制定現有文化藝術設施裝備的挖潛、更新、改造和利用措施,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縣文化體制改革。
(五)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及全縣新聞出版、著作權對外交流合作;組織藝術推向市場,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業科技成果及生產、演出、服務的標準化管理和質量管理,推動文化科技的進步和文化、新聞出版對外交流工作的發展。
(六)制定文化藝術人才教育、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新聞出版、圖書、群文、文博、藝術系列技術職務評審、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鑑定等有關工作。
(七)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規範各類市場的辦證、發證、換證工作。依法查處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開展著作權執法檢查和企業文化市場、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八)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擬定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布局和開發利用,推動全縣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促進圖書情報系統的協作協調。
(十)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事業,指導電影發行體制改革,組織電影院的開發改造,推廣新技術,實行服務標準化管理。
(十一)管理全縣文博事業,擬定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文物發掘、保護、管理工作,促進館藏建設標準化、規範化;積極開發利用文物資源。
(十二)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負責對新華書店、印刷行業進行著作權管理與監督。負責全縣報紙、期刊、書畫、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等出版物有關管理工作。
(十三)審核、報批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著作權代理和仲裁機構;審批刊型內部資料和內部資料性圖書的出版、書報刊印刷企業、出版物二級批發單位。
(十四)負責宣傳普及著作權及文化市場法律、法規知識,提供文化市場、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條例的諮詢;負責培訓執法人員和文化市場各類經營人員。
(十五)負責辦理文化行政審批事項,強化文化行政審批權的監督與管理。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管理機關內部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縣直文化系統各單位之間的綜合協調;負責文秘、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文書檔案、報刊、文印、圖書資料、經費管理等項工作;起草局領導講話、計畫、總結,編寫內部刊物。組織並監督實施文化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落實文化經濟政策;負責本系統的人員編制、調配及勞動工資、幹部教育等人事政工工作;統籌管理文化經費,負責文化統計,指導文化企事業單位財務、計畫管理。負責辦理文化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來人來訪接待和機關內務工作,組織管理機關行政後勤事務。
(二)業務股
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落實文化設施建設標準、定額;協助下屬單位搞好文化產業開發,承辦文化產業發展中的有關事項;研究擬定全縣民眾文化、藝術工作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檢查、監督、執行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對藝術事業,民眾文化事業發展的結構、布局進行巨觀調控;指導文藝創作、生產、演出、理論調研等工作和全縣性民眾文化、藝術活動,指導文化館、站、業餘劇團的業務建設和文藝作品推向市場、對外文化交流活動;企業文化“三下鄉”工作;研究、挖掘、繼承、整理我縣民族文化的優秀遺產;抓好藝術人才的培養、教育工作;指導、組織我縣藝術產品的攻關、研究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對文化系統各單位進行有關業務管理與監督;擬定貫徹上級有關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法規條例的措施;督促文化稽查工作,實施文化市場“掃黃打非”工作。規範全縣演出市場,電影市場、音像市場、文化市場、藝術培訓市場及文藝遊樂場所等各類文化市場。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
永順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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