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國土資源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中央和地方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各種條例、辦法、規定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順縣國土資源局
- 地址:湖南省永順縣靈溪鎮棚場街
一、主要職責
1、
2、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計畫。
3、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對國土資源實施動態巡查,查處違法案件。
4、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增不減。
5、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負責全縣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搞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6、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組織縣內城鎮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審核報批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的資格,確認報批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國務院、省、州、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8、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監督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
9、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按許可權管理地質遺蹟保護區。
10、組織並管理全縣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和其他全縣性或重大測繪項目。
11、依法審查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來組織或個人來縣測繪的事項;依法管理地圖編制工作,管理並審核全縣各地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12、建立縣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並提供社會化服務;管理全縣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
13、監督檢查財政撥給的地質勘查、基礎測繪專項資金和其他各項資金的使用,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
14、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工作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5、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局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管理機關內部各項工作制度;負責股室間的綜合協調;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宣傳;負責起草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負責信訪、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文書檔案、報刊、文印等機關事務;負責接待安排工作。
(二)政工股
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組織指導國土資源系統幹部培訓;負責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報批等事宜,組織安排重大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財務股
按有關規定組織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制訂有關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國有資產和基本建設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承辦各級財政撥給的有關經費和國土資源管理規費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國土資源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的使用進行監督;對下屬單位財務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四)耕保規劃股(加掛永順縣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組織編制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規劃、地質勘查規劃、測繪發展規劃;組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搞好耕地占補平衡,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畫和資金撥補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土地開發整理檢查和初步驗收;承辦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國有荒山、荒地、灘涂的開發立項、審查工作。
(五)建設用地股
承辦上報國務院和省、州、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工作;組織建設用地會審工作;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
(六)地籍地產股
按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範、標準,組織實施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抵押和政府收購、儲備土地的管理;擬定並執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具體方法;負責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理監督工作,承辦土地資產處置、土地資產儲備方案的審定;負責小城鎮建設的土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指導審核土地評估機構從事評估的資格,並對土地估價報告進行審核報批。
(七)礦產開發管理股
參與編制全縣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進行採礦權出(授)讓和轉讓管理;依法進行採礦審核登記發證和採礦權審核登記;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協助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礦產資源調查評價;依法進行勘查審核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核登記;負責指導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
(八)地質環境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評價工作;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防;為城鎮區域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提供地質環境意見;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參與編制全縣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全縣地質調查;依法調處地質勘查爭議、糾紛;負責地質資料彙編管理工作。
(九)測繪管理股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負責全縣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限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測繪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的實施;依法審查報批測繪單位的等級資格,管理測繪任務登記工作;依法審查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來組織或個人來縣的測繪事項;負責全縣的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
(十)政策法規股(加掛執法監察隊牌子)
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負責國土資源系統的普法宣傳教育,履行推進依法行政的有關職責;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宜。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和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黨紀政紀和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查處違紀案件,對黨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