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82年,是縣人民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組成部門。局內設辦公室、法制宣教科、環境管理股(加掛自然保護股牌子),下設環境監理站(加掛環境監察大隊牌子)、環境監測站、柏林環保所,現有幹部職工88人,其中各類技術人員2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興縣環境保護局
- 成立時間:1982年
- 下設:辦公室、法制宣教科、環境管理股
- 所在地:永興縣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近年來,該局通過抓班子、帶隊伍,抓教育、強素質,抓廉政、促行風,抓執法、求規範,抓服務、樹形象,抓管理、上水平,緊密結合永興工作實際,著力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實現了全縣環保事業的跨越式發展,為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而富有成效的貢獻。各項工作先後獲得全省首批依法辦事示範視窗單位、全省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省環境法制工作先進單位、全市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先進單位、全縣文明建設模範單位、全縣三強五好領導班子等榮譽30多個。
目前,該局正在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繼續深入推進各項環境管理工作。一是深入開展綜合整治,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重點抓好便江流域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和冶煉、煤炭等行業的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切實解決各類突出環境問題。二是全面拓展宣教渠道,努力提高全民環保意識。在全社會大力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進一步形成崇尚自然、節約資源、減少污染、保護環境的良好社會風氣,努力形成“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三是大力加強環境執法,積極樹立環保執法權威。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強化環境保護現場檢查工作,嚴厲查處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四是不斷加強監測管理,構築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各類預警應急裝備添置和設施建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隱患排查,不斷提高環境災害和突發事件的預防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五是切實完善長效機制,落實源頭控制污染措施。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認真落實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努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六是大力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環境保護水平。努力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提高辦民辦實事效率。深入開展幹部作風建設,努力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力求實現全縣環境保護工作的新突破。
主要職能
1、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生態保護規劃,組織實施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
2、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協助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縣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全縣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縣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擔落實全縣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4、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參與指導和推動全縣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5、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核審批全縣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及“三同時”保證金的收繳與管理。
6、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工作。
7、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生態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擬訂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8、負責全縣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審查報批。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9、負責全縣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監測網、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10、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縣級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
11、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縣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3、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範圍內排污單位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減緩免及稽查。
14、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雷戊平: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全局全面工作,協助黨組書記抓好黨務工作。
劉廣太: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協助局長抓好局務工作,負責環保局家屬樓建設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設、督查和人大、政協等方面工作。
劉廣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環境監察,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李 淑: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協管督查,分管辦公室、政工、人事、後勤、人口與計生、女工、考勤考核等工作。
李水方: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環境監測和化驗檢測工作,負責局黨支部和組織工作。
羅建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環境管理、行政審批、污染減排、污染源普查、循環經濟、環境統計、招商引資、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
劉光健:黨組成員、工會主席,主持工會工作,分管法制宣教、固體廢物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青年、環保協會、“三創”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上傳下達、督查督辦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文秘、保密、機要檔案、安全保衛、信訪接待、後勤、會議組織及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全局性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和落實;負責對交辦的縣人大代表建設、議案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和管理;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日常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班子成員及黨員、職工隊伍教育管理日常工作和老幹部工作;負責環保監察員審核、登記和發證的日常工作;負責綜治工作;負責編制全縣環保系統縣管資金投資計畫;負責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算和監督排污費的征、管、用;負責對縣屬以下企事業單位環保貸款與豁免計畫進行綜合平衡;管理全縣環保基建投資;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事業單位各種專項資金、事業經費、局機關行政財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撥款監督和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監督環保專項資金的使用。
(二)環境管理股(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負責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計畫、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和生態保護規劃,就環保方面參與制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國土規劃、城鎮規劃、區域開發規劃及可持續發展綱要;承擔項目資金申報及各級政府補助的環保專項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建設項目“三同時”保證金的有關工作。
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工程;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推廣和運用;指導和推動全縣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負責環境監測管理、環境信息發布,承擔環境質量狀況等信息發布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縣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全縣核事故應急管理以及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組織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助省、市環境保護部門開展企業上市、上市企業再融資的環境保護核查、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綜合利用項目享受財政和價格補貼的環保審查工作;統籌協調全縣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擬訂總量控制計畫,考核總量減排情況;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年報編制及發布等工作。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和承辦局機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等事項;負責全縣企業與建設單位開發項目、建設項目、治理項目立項的環保審批;監督執行“三同時”制度,負責企事業單位污染防治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負責核發排污許可證及年檢工作;負責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跨縣轉移的預審,負責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以及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的縣級初審;負責審核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工程設計施工資格。
(三)法制宣教股
負責環保法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環境保護政策的調查研究、起草和審核縣內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指導、監督全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綠色創建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及局系統普法工作;組織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協調重要環境新聞的採訪報導;歸口管理社會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業務知識培訓和全局幹部職工培訓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承辦環境保護社會表彰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的申請核發和管理工作。
(四)政工股
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人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評聘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環保人才隊伍建設、職(執)業資格評定等有關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承擔聯繫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
直屬事業單位
(一)縣環境監察大隊
受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制度在全縣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環境保護局直管企事業單位環境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現場檢查;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調查處理環境污染引發的來信來訪;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現場調查處理,協調解決全縣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承擔全縣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現場處置工作(核與輻射安全事故處置除外);擬訂縣環境保護局直管的企事業單位監督性監測工作計畫;承擔全縣排污申報登記、縣環境保護局直管的企事業單位排污申報的審核、排污費徵收及稽查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縣本級環保專項治理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污染源線上監控的運用和管理;承擔縣直管單位排污規範化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執法專項行動。
(二)縣環境監測站
主要職責是對本縣大氣、水體、固體廢物、噪聲、機動車輛尾氣等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國家和省統一規定的標準,進行監測、分析、收集、儲存和整理環境監測數據資料;按照國家污染源監測技術規範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督性監測,及時編報重點污染源監測報告,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上級環境監測站呈報全縣環境質量狀況污染動態的技術報告;承擔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參與制定本縣環境監測規範和計畫;參與本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測工作及污染事件調查;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監測技術仲裁和環境標誌認證及其它有關資質性認證的技術性工作、環境保護產品規定認定技術檢測;組織和協調本縣環境監測網的業務工作,組織技術交流和監測人員培訓考核;組織開展野外監測作業、採樣、布點、樣品運輸、貯存、分析測定等技術研究工作,促進監測技術的不斷發展。
(三)固體廢物管理站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規範;擬定全縣固體廢物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化學品和新化學物質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轉移、交換、處置等活動進行監督;監督全縣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及放射性廢物的存放和處置;負責對縣內危險(醫療)廢物處理單位及設施運行進行監督管理,協助處置突發性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糾紛;負責全縣固體廢物申報登記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調查工作,建立全縣固體廢物管理的動態檔案及相關資料庫;負責全縣冶煉行業廢舊物資原料的認證工作;承擔轉入(出)我縣儲存、處置危險廢物和可用作原料廢物進口的初審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興縣
永興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