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縣司法局

永興縣司法局於一九八一年一月恢復,現有司法幹警52人,內設四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股、基層工作股、政策法規股)和二個二級機構(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下轄25個鄉鎮司法所和2個廠礦司法辦。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人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司法局合暑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興縣司法局
  • 恢復時間:1981-01
  • 司法幹警數:52人
  • 職能股室數:4
  • 鄉鎮司法所:25個
  • 直屬:縣司法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永興縣司法局於一九八一年一月恢復,現有司法幹警52人,內設四個職能股室(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股、基層工作股、政策法規股)和二個二級機構(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下轄25個鄉鎮司法所和2個廠礦司法辦。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人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司法局合暑辦公。
永興縣司法局自成立以來,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縣、人民調解、公證律師及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睦鄰友好及“兩勞”安置幫教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特別是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全局幹警團結一心,艱苦創業,紮實工作,開拓創新,努力開拓了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為促進全縣的改革、發展、穩定和三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主要職能

(一)貫徹貫徹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和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負責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註銷工作;管理公證機構、指導監督公證業務活動。
(四)監督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及“148”專用電話法律服務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接茬安置幫教工作。
(六)協助市司法局組織實施和管理仲裁登記工作,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協助組織實施司法考試工作。
(七)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幹警培訓和法學教育工作。
(八)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質裝備。
(九)承擔永興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綜合調研;擬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承辦簡報、新聞報導、文書檔案、信訪、機要、保密、收發、文印、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保衛、文明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信息網路建設。負責編制國家和省市撥付的司法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及使用情況的審核;負責局機關財務、後勤、統計等工作,對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國有資產、基本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監督;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
(二)行政審批股(加掛政策法規股牌子)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局機關有關行政許可、省級行政許可項目初審、年檢年審及政務服務、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法律援助服務等事項。負責局機關政策法規方面的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市司法局管理仲裁登記工作,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擬訂全縣公證和律師工作規劃及管理工作規範;負責貫徹落實公證和律師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公證員和律師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監督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公證處和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註銷的初審工作,對公證和律師機構及其人員的執業證進行管理和年檢註冊審核申報;檢查監督公證和律師機構及其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對其違法或違反執業紀律行為進行查處。
(三)法制宣傳股
擬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承擔永興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法治永興”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基層工作股(加掛縣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牌子)
負責全縣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指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銜接聯動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註銷初審工作,對法律服務所及其人員的執業證進行管理和年檢註冊初審;檢查監督法律服務所及其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對其違法或違反執業紀律行為進行查處;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研究制定調處工作年度計畫、工作制度、目標管理和考評辦法,定期通報調處工作情況,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指導、督促各單位矛盾糾紛調處服務工作;負責跨區域、跨部門及影響全縣大局的重大矛盾糾紛的化解處置。
(五)社區矯正股
研究制定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規劃;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全縣社區矯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導社區矯正社團組織工作,參與社區矯正相關工作,履行相關工作程式;指導、督促、檢查全縣社區矯正工作及社區非監禁刑罰人員心理和行為的矯正工作;承擔縣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跟蹤調查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置、接茬幫教工作。
(六)政工室(加掛紀檢監察室牌子)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資福利、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管理局及所屬單位股以下幹部;會同有關部門承辦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考核獎勵;協助市司法局組織實施司法考試工作,負責全縣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材料的初審、報批有關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

人員編制

核定縣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它領導按有關規定配備;正股級領導職數6名。

其他事項

(一)派出機構
25個司法所,均為股級單位,核定專項編制31名(其中城關司法所4名,馬田司法所3名,柏林司法所2名,其它司法所各1名)。其主要職能為:協助基層人民政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及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主持重大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處工作;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改造和幫助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直屬事業單位
1、永興縣公證處,為縣司法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專項編制4名,設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向社會開展公證業務。
2、永興縣法律援助中心,為縣司法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專項編制3名,設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指導、協調、監督並組織實施全縣法律援助工作;協調解決投資商投訴的涉及經濟發展環境的有關法律問題;承擔“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的日常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縣正街36
永興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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