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民政局

永福縣民政局是永福縣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包括有社會管理、社會工作、社會服務三者統一結成的一種社會活動體系。基本職責是:根據國家賦予的職能,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依法管理社會事務,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維護社會公平,保持社會穩定,促進行政管理和社會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福縣民政局
  • 所屬地區:廣西桂林市
  • 隸屬:永福縣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7個
簡介,基本職責,具體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簡介

永福縣民政局是永福縣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包括有社會管理社會工作社會服務三者統一結成的一種社會活動體系。

基本職責

根據國家賦予的職能,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依法管理社會事務,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維護社會公平,保持社會穩定,促進行政管理和社會進步。

具體職責

(一)根據上級民政部門的工作部署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指導社團規範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全縣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直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指導民辦非企業規範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開展各鄉鎮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四)指導落實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管理上級安排的優撫事業費並監督使用;審核報批全縣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審核報批退役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和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革命烈士稱號;指導光榮院和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
(五)承擔永福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級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縣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過往部隊接待和飲食供應等軍供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離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七)負責擬訂全縣救災減災工作政策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協調全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核查災情和發布災情,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助、防災減災、因災損毀民房恢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接收、管理髮放救災款物,並檢查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永福縣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日常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環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九)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和基層自治組織的意見和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依法推進基層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城鄉社區建設。
(十)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鄉鎮、村排列順序的審核報批;編制和審定本縣標準行政區劃圖。
(十一)承辦鄉鎮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縣內標準地名資料的審定。
(十二)負責本縣的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組織開展和指導開展縣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工作和平安邊界創建工作;負責本縣範圍內縣際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貫徹落實各類福利設施標準、指導落實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
(十四)負責全縣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指導監督管理使用福利資金。
(十五)擬定殯葬工作發展計畫,負責全縣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
(十六)開展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七)貫徹落實《收養法》,指導全縣國內收養工作。
(十八)擬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制度;指導全縣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十九)研究、制定老齡事業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單位的老齡工作;組織、協調地區其它縣(市)組織有關老齡事務在本縣的重大活動。
(二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永福縣民政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辦公自動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資產管理、安全管理、檔案管理、後勤保障、民政宣傳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制訂局黨組理論學習計畫,並協助黨組開展學習教育活動;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二層單位依法行政協調管理、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民政法制理論研究和調研工作;負責民政普法及宣傳教育工作。草擬全縣民政教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和局機關及二層機構人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二層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等日常工作;負責縣民政機關和二層單位績效考評;負責民政系統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職稱改革、人事檔案等管理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組織指導機關及局屬二層單位開展思想政治教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民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民政系統模範先進人物和局機關、二層機構、鄉鎮民政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會同有關方面按規定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二)優撫、安置股(含雙擁辦)
負責擬定全縣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規範性檔案;指導開展“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優待、憮恤和補助金統籌工作;指導落實義務兵家屬優待金和革命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三屬”的撫恤、優待、補助;審核退役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和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報批革命烈士稱號及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褒揚革命烈士;管理烈士紀念建築物。
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伍幹部和無軍籍離退休職工接收安置,落實移交地主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離退休職工的生活待遇和政法待遇;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協調服務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擁軍優屬和擁政愛民工作,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區)活動;形容制定全縣雙擁工作方案,為領導小組決策當好參謀;檢查指導基層雙擁工作,做好雙擁工作的考核、驗收;建立健全雙擁工作網路,制定和完善雙擁工作制度,檢查落實有關雙擁政策法規;開展調查研究,探討雙擁工作的新路子,推廣典型雙擁工作經驗;組織協調全縣性的雙擁宣傳,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和雙擁意識,推動雙擁工作的社會化、經常化、制度化。
(三)救災救濟和社會福利股
負責擬訂全縣救災有關規範性檔案;落實縣政府應急預案,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開展災害應急救助、防災減災、因災損毀民房恢復重建及對災民實施生活救濟,接收、管理、發放救災款物監督使用;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國內外對永福縣人民政府的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
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指導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負責養老服務工作。
(四)社會救助股
負責擬訂永福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協調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負責全縣五保戶社會救濟政策的草擬工作;會同縣財政部門對中央、自治區和市、縣本級財政社會救助投入資金的監管工作,做好縣本級財政投入社會救助資金的相關辦法,承擔全縣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社會建設、民間組織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鄉鎮政務公開和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全縣社區發展;開展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負責擬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性社團的籌備、成立、變更、撤銷、註銷登記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業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開展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研究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民辦非企業執行民間組織非營利性會計制度;依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承擔縣民政局授權派駐政務中心民政視窗政務審批日常工作。
擬訂全縣社會事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事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慈善和社會捐助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擬訂殯葬改革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指導全縣殯葬工作;指導全縣收養工作,指導和協調生法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以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擬定本縣地名管理相關規定;負責規範全縣地名標示的設定和管理;承辦鄉鎮行政區劃名稱、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計畫財務股
草擬全縣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管理制度,監督民政事業費使用;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預決算管理和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瓶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對縣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實施項目管理。
(七)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辦理全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研究提出全縣老齡工作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實施辦法;督促、檢查全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承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永福鎮山北洲街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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