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文化體育局

永福縣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永福鎮龍福路5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福縣文化體育局
  • 地區:永福縣
  • 職能:文化體育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區、市、縣有關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等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相應的貫徹實施意見、辦法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創作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體活動。
(四)組織推進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品生產,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全縣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重大工程設施建設。
(五)管理社會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事業。
(六)擬訂文化、藝術、體育、出版市場發展規劃,管理、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娛樂、藝術產品、體育建身、出版物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七)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盒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負責全縣文物事業管理職責。
(九)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指導和管理全縣體育競賽工作,開展體育理論研究。
(十一)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研究和指導運動員的培養和訓練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三)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組織協調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監督出版物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
(十四)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督;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市場監管。
(十五)管理指導出版物發行單位,審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負責全縣報紙、期刊、內部國家資料、音像及電子報刊等出版物管理,負責對全縣印刷企業進行行業管理。
(十六)指導、管理全縣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對外文化藝術、體育賽事交流活動,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出版物進出口。
(十七)承擔縣政府批准保留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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