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地方稅務局是永福縣政府部門,主要職能有)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桂林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下,負責管理本縣地方稅收工作,組織稅收收入。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桂林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下,負責管理本縣地方稅收工作,組織稅收收入。
(二)根據本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縣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縣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根據稅源和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桂林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地方稅務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報表。
(四)監督檢查本縣各部門、各行業納稅人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財務審計和資產、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行政監察工作。
(六)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七)進行有關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八)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