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技術規範、標準、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方案,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定老齡工作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督促實施;組織協調老年民眾團體開展健康有益的社會活動;辦理老年人來信來訪,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省、市、縣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負責全縣工礦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地方性政策。組織推進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機制,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計畫生育獎勵扶助、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制度。
(九)擬訂並實施全縣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制定落實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套用。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愛衛會決議,擬訂全縣愛國衛生工作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各委員部門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共同搞好社會公共衛生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完善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醫藥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醫藥服務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促進中醫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二)擬訂全縣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
(十四)指導永登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和出生缺陷、避孕節育、優質服務規劃的實施。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衛生健康方面的能力建設。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永登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市、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完善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落實國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陳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