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縣地震局主要職責:1、貫徹和落實防震減災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縣的防震減災規劃、配套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2、承擔縣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縣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導基層的防震減災工作。3、承擔全縣防震減災事業的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禦、地震應急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登縣地震局
- 地點:永登縣
- 主管部門:縣政府
- 性質:政府部門
- 職責:地震監測 震害防禦、地震應急等
主要職責
1、貫徹和落實防震減災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縣的防震減災規劃、配套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承擔縣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縣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導基層的防震減災工作。
3、承擔全縣防震減災事業的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禦、地震應急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工作。
4、承擔本縣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及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核工作。
5、負責本縣地震監測網點的建設、管理,依法對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進行保護及對無法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進行審批。
6、負責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避免產生地震謠傳。
7、建立健全地震應急體系,制定修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制定本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和備案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避難場所和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緊急疏散通道的管理,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和管理,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和教育工作。
10、開展全縣地震災害預報,指導和監督生命線工程、重大工程、大型企業、重要城鎮的抗震設防工作,開展地震小區劃工作。按照法律法規的授權,開展地震行政執法工作。
11、負責向政府及時報送震情地震預報意見,協助政府採取必要措施處理地震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1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