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館簡介,服務項目,
文化館簡介
館舍面積2084平方米,設有音樂室、美術室、書法室、舞蹈廳、電子琴室、創作室、資料室、民間職業劇團管理處、非遺展廳、綜合藝術展廳和永春桃源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等, 並擁有“文化廣場”、《永春文藝》雜誌、《桔紅》報和《永春文藝網》等文藝陣地。全館現有在編幹部8人,其中副研究員1人、館員4人、助館3人。文化館以文藝創作、組織活動、藝術培訓、非遺保護為主要功能,在推動先進文化的發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使文化館所在的文化中心,成為永春縣對外文化交流、展示文明建設成就的重要視窗。
2015年5月至11月,文化部組織開展了第四次全國文化館評估定級工作。經評估,擬確定全國上等級文化館總計2550個,其中,一級文化館1152個,二級文化館675個,三級文化館723個。
服務項目
1、非遺展廳、綜合藝術展廳常年向全社會免費開放。
2、排練廳常年免費提供文藝節目排練。
3、美術室、音樂室、舞蹈廳常年向全社會開放,免費輔導。
4、免費申辦民間職業劇團演出許可證。
2、排練廳常年免費提供文藝節目排練。
3、美術室、音樂室、舞蹈廳常年向全社會開放,免費輔導。
4、免費申辦民間職業劇團演出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