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統計局

永昌縣統計局

簡介永昌縣統計局是永昌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成立於1950年,負責處理全縣各類統計報表,發布和收集各種經濟、社會等方面的信息。多年來,統計局歷屆班子按照所承擔的職能,團結進取,開拓創新,致力於發展統計事業,早在1992年就被評為全省統計系統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昌縣統計局
  • 隸屬:永昌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依照《統計法》嚴格履行統計職責,積極回響和全面完成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統計建設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鄉(鎮)、縣直各部門、全縣各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的核算工作,評估鄉(鎮)國民經濟綜合實力;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國家、省、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定全縣的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組織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協調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統一管理民間統計調查活動。
(三)按照國家周期性普查方案,研究制定重大的縣情、縣力的普查計畫,經批准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四)匯總整理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決策依據。
(五)核定、管理、發布全縣基本的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和全縣資料庫體系,制定鄉(鎮)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鄉(鎮)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並檢查監督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九)負責《永昌縣統計年鑑》的編輯、出版、發行等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信息、宣傳、保密、機要、安全、檔案、信訪、後勤管理、應急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綜治維穩、普法宣傳、脫貧攻堅及工青婦等工作;協調實施統計部門“放管服”改革和政務公開工作。
  (二)統計業務股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供巨觀調控決策建議;審批和管理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方案;負責全縣統計法治建設,組織統計執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和提供經濟、科技、社會綜合統計數據及資料;負責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統計監測;負責編輯《統計快訊》、《統計信息》、《統計年鑑》等綜合分析及統計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負責組織實施人口、社會、科技、勞動力、文化產業、民眾安全感、勞動工資等統計調查,綜合整理並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服務業和人口就業等統計數據;組織進行全縣的社會綜合指標體系評價;組織指導全縣人口、社會、科技、文化產業和勞動工資等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單位名錄庫、統計資料庫的維護和更新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四上”企業聯網直報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分析和評估。
  (三)經濟統計股。
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工業、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能源、服務業、交通運輸、郵電、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旅遊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並提供上述專業各類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上述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分析和評估;負責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能源與資源統計分析研究。

事業機構

永昌縣普查調查中心(縣政府普查辦)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的農業、經濟、人口、基本單位等其它的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實施重大縣情縣力的各項統計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研究提出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調查計畫,報批准後組織實施,重大縣情縣力的各項統計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匯總、整理並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縣投入產出調查,百分之一人口抽樣調查、每年的人口抽樣調查、全國R&D資源清查等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各項調查的技術性工作;負責各類普查的日常工作,組織進行對普查資料的開發套用和數據發布;組織實施上級業務部門和縣政府臨時交辦的一次性統計調查任務,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監測。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