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縣科學技術局

永昌縣科學技術局

永昌縣科學技術局成立於1996年,前身為永昌縣科學技術委員會(1978年成立),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永昌縣外國專家局牌子。下屬事業單位永昌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對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的研究,統籌管理全縣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定圍繞農村、農業實用科技開發,促進農村農業科技進步,培育、發展高新技術,加快產業化進程;強化先進、高新、實用科學技術的引進、創新、推廣普及,促進科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昌縣科學技術局
  • 隸屬:永昌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起草有關科技領域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二)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並牽頭組織實施。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科技發展戰略和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永昌縣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負責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管理科技三項費用和科學事業費。負責本部門經費預決算及審計監督管理。
(四)擬訂全縣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統籌布局各類創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並監督實施,組織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級各類創新基地、平台等。推動科研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基礎性和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重大研發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協調推動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動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區域科技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承擔院地合作事宜。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鄉鎮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外國專家規劃,建立完善引進外國專家、團隊機制並組織實施。服務在永工作外國專家,管理來永工作外籍人員。擬訂全縣出國(境)培訓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推動實施重大科普活動、科普創作和科普示範基地建設,指導科技檔案工作。
(十三)組織推薦甘肅省科學技術獎和甘肅省外國專家敦煌獎。
(十四)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職能轉變。縣科學技術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方面的能力建設。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加強科研機構的規劃布局、改革發展、巨觀管理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縣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稿起草、督察督辦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意識形態、黨風廉政、精神文明、綜治維穩、衛生健康、普法教育、安全應急以及工青婦等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日常財務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並組織執行;財務制度建設、財務檔案管理、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財政預算資金、專項資金、項目資金的管理與安全;勞動工資、人事年報、工資年報、審計等工作。
(二)規劃科技資源股。擬訂科技創新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負責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創新調查和科技統計。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規劃布局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擬訂全縣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工作。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級科技獎勵推薦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統籌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三)引進國外智力管理股。擬訂來永工作外國專家管理辦法,全縣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出國(境)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推動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和其他國際科技合作計畫。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

現任領導

永昌縣科學技術局局長:楊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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