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市園林局

永州市城市園林局

根據《關於印發〈永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永發[2010]7號),設立永州市城市園林局,我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承擔中心城市冷水灘城區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和執法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城市園林局
  • 地點:永州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下轄市園林綠化管理辦公室(加掛市園林綠化科研中心牌子)、市濱江公園管理所、市虎岩公園管理所、市瀟湘公園管理所、市梅灣公共綠化管理所、市鳳凰園公共綠化管理所、市長豐公共綠化管理所7個正科級事業單位。局系統幹部職工400餘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50餘人,專業技術人員30餘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對外聯絡、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督辦查辦、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和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策建議;負責局系統新聞宣傳、法制工作;推進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對本部門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工作。
二、城市綠化管理處(城市綠化辦公室)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道路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生產綠地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導縣(市、區)、建制鎮和鄭州新區、各類開發區園林綠化工作;對城區內公路和鐵路兩側林帶綠化進行業務督導和行業監督管理;審核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城市社區、庭院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建成區內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占用的審批工作;指導園林綠化學會、協會工作;承擔市城市綠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園廣場管理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遊樂園、專類園、濕地公園、廣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城區內公園、廣場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占用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風景名勝區和生態景區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生態景區資源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園林花卉植物景觀營造和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
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參與編制園林綠化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系統年度城建投資計畫;負責項目的計畫管理和招投標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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