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檢察院

永州市人民檢察院現有在編幹警96人,院領導8人,設有23個內設機構,下轄11個縣級檢察院。

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稿起草、信息綜合、機要保密、文書檔案工作。
政治部:負責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協助市委有關部門和縣市區黨委管理縣市區人民檢察院的領導班子及後備幹部;負責機關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及老幹部管理工作;承擔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考評審員會的日常工作。設幹部科、宣傳教育科。
偵查監督處:負責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指導全市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工作;負責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情況;承辦應當由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辦理下級人民檢察院對審查批捕、決定逮捕案件中有關問題的請示。
公訴處: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的指導;對該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以及其他必須由市人民檢察院承辦的案件進行審查,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出庭支持公訴,並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未檢處:負責全市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綜合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市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利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刑罰執行等訴訟監督活動的個案指導;負責辦理下級院書面請示、提起抗訴、提請抗訴以及當事人提出抗訴、領導批示交辦的未檢案件;辦理其他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相關的事項。
監所檢察處:指導執行機關執行刑罰和變更執行刑罰中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督辦全市發生在監管改造場所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罪犯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抗訴工作;辦理由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發生在監管改造人員中的起訴、抗訴和提請抗訴案件;查辦服刑罪犯不服人民法院複查駁回仍有錯誤可能的申訴案件;負責受理被監管改造人員的控告、申訴案件;辦理下級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民事行政檢察處:貫徹《民事訴訟法》等的規定,審查辦理裁判結果監督、執行活動監督、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等民事訴訟監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訴、發出檢察建議等;辦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依法開展支持起訴、虛假訴訟監督工作;結合辦案開展檢察官釋法說理工作;對全市民事檢察工作進行指導。貫徹《行政訴訟法》等的規定,審查辦理裁判結果監督、執行活動監督、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等民事訴訟監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訴、發出檢察建議等;開展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工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結合辦案開展檢察官釋法說理工作;對全市行政檢察工作進行指導。
控告申訴檢察處: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控告申訴、舉報和刑事賠償工作;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和刑事申訴;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線索進行初查;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依法查辦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報結果;承辦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事項;辦理下級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檢察技術處:指導全市檢察機關檢察技術工作;負責案件的司法檢驗鑑定;研究制定全市檢察技術工作細則,擬訂檢察系統信息化建設方案;負責全市檢察機關技術科研和立項;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
網路信息處:負責全市檢察機關網路、通信和信息化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安全防護和業務指導。
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負責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專家諮詢委員的選任、解聘、聯繫、參與案件監督等相關工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律師協會等人員和部門的聯絡工作,以及意見、建議的回覆工作;組織、協調和配合民意調查工作;檢務公開工作;人民監督制度的改革和探索工作;指導全市檢察機關人民監督工作;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向領導和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對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規意見的收集與整理任務;辦理下級人民檢察院有關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負責對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負責檢察工作法制建設的調研規劃;承辦市檢察學會、人民監督員的日常工作。
案件管理辦公室:統一負責案件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務監管,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監管,案件質量評查、組織檢察業務考評,業務信息統計分析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警支隊:指導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警銜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保護由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案件的犯罪現場;執行傳喚;參與搜查;執行拘傳;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維護來訪場所的秩序和安全;參與執行死刑臨場監督活動。
行政裝備處:指導全市檢察機關行政、裝備工作;負責全市檢察系統的技術裝備、交通及通訊裝備、武器彈藥、服裝的計畫和管理;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生態環境資源檢察處:指導全市林業檢察部門的批捕、起訴工作,承辦相關案件;參與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全市林業檢察部門的隊伍建設;辦理下級林業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
機關黨委:負責市檢察院機關黨組織工作;負責市檢察院機關黨的思想、作風建設和黨員的培養、發展、管理、教育工作;負責對市檢察院黨員、幹部進行監督;負責領導市檢察院工、青、婦、民眾組織及統戰工作;完成院黨組和市直機關工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永州市人民檢察院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7月,被最高檢表彰為“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表現突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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