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和縣府辦《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0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我局認真編制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特向社會公布。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改進情況等內容,並附相關統計表。本報告的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概述
根據縣政府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明確了工作分工及職責,其中紀檢組組長為分管領導,綜合股具體負責業務,其他股室協助。為加強政府信息保密工作,每一個使用計算機的工作人員都簽訂了保密責任書。領導班子人事變動和內設機構的整合後,及時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和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形成由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股室各負其責的管理機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貫徹落實。
(二)《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今年《永定縣經濟貿易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永定縣經濟貿易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無變動。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一是辦公室搬遷後,在單位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及時公告相關信息;二是為每位領導購置了筆記本電腦,配齊各股室辦公電腦和隨身碟,為推進機關信息化建設奠定了硬體基礎;三是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股室和責任人,堅持“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按照職能職責的要求把好關,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兼職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政府信息的上網發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按照《條例》的要求及縣政府相關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工作規程檔案,結合本局實際,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了《永定縣經濟貿易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永定縣經濟貿易局機要保密工作規定》等涉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並在綜合股設立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同時,建立信息主動公開等具體工作流程,明確分工、細化步驟、最佳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五)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為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知識,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積極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培訓,加強了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
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我局作為全縣工業、商貿經濟的主管部門,擔負著推進全縣工貿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任。我局的信息公開中也突出服務企業、方便企業的特色來進行。2010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42條。其中,縣政府政務公開欄公開8條,《永定信息》12條,《永定經貿信息》22條,龍巖市經貿委網站87條,《龍巖經貿》13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2010年度主動公開信息包括: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和指南類信息,規範性檔案類信息(如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工作實施方案),發展規劃與相關政策類信息,經濟運行分析月報及統計類信息,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類信息,行政許可類信息,應急管理類信息,監督檢查類信息,有關工作動態類信息,以及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類等。
(三)認真梳理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將梳理任務分解細化,落實到人,認真整理了2003年以來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對本局的機構改革相關檔案進行了梳理,梳理的檔案有:縣委辦、縣府辦關於印發《永定縣經濟貿易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永委辦發[2002]127號),縣委、縣政府《關於對外貿易經濟合作機構問題的通知》(永委[2003]27號),縣編委《關於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設定問題的通知》(永委編[2004]31號),縣委《關於加強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管理和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永委發[2004]22號),縣編委《關於印發<永定縣經濟貿易局所屬事業單位“三定”方案>的通知》(永委編[2005]56號)、《關於調整縣經濟貿易局部分職能和機構編制的通知》(永委編[2006]7號)等檔案。同時向縣檔案局、圖書館移交紙質檔案,切實做到了“該公開的全部公開,該保密的堅決保密”,按期了完成梳理和匯總工作。
(四)多種途徑進行主動公開。主要採取網上公開,通過永定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縣直部門政府公開信息“經濟貿易局”欄目和市經貿委網際網路站的“經貿信息”查閱點進行公開。同時也可在縣政府政務公開欄、本局的對外公開欄、《永定經貿信息》簡報等方面進行信息公開。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尚未實行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度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是,與《條例》和社會公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是還未建設自有的網站,公眾知曉率有待提高。儘快建設本局的網際網路站,做好定期維護工作,確保網站能夠適應工作需求。把網站建設成為經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的最主要平台,及時、正確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眾對本局網站的認知度和認可度,使民眾需要經貿部門服務時,多一扇方便快捷的“視窗”。
二是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還有待提高。今後將繼續組織幹部職工加強《條例》學習,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細化工作規則、工作流程和工作責任,切實把工作任務和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加強監督制約,有效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