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及各項計畫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福建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計畫生育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永定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外文名稱:Yongding County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Bureau
  • 總部地點:永定縣
  • 經營範圍:人口和計畫生育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 繁體:永定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省、市計生委的指導下,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各鄉(鎮)計畫生育工作。
(二)
(三)研究分析我縣人口與計畫生育情況,與縣發展計畫局共同編制全縣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實施和督促、檢查、總結推廣經驗,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及時提出工作建議。
(四)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蒐集、整理有關資料,提供科學數據。
(五) 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六)組織開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檢查、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
(八)制定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隊伍建設。
(九)負責省、市和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算、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
(十)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指導、協調工作。
(十一)指導有關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安排局長辦公會議,負責重要會議組織;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全年工作計畫、總結、機關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指導計畫生育重要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局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負責督辦、綜合協調、政務信息、秘書文書事務、文電處理、檔案資料管理、保衛、保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和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包括幹部職工的考核、調配、獎懲、人才選送、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建設;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幹部培訓規劃、在職幹部學歷教育和開辦計畫生育有關專業培訓班的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省、市和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計畫的編制、年度預算的執行和年度決算的編報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管理與監督、審計。
(二)政策法規股(加掛“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股”牌子)
監督檢查各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擬定全縣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各項執法制度,檢查、落實生育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指導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工作趨勢性問題的調查和對策研究;負責指導和檢查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三)計畫統計股
與縣發展計畫局共同編制全縣中、長期人口與計畫生育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指導各鄉(鎮)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計畫;負責各鄉(鎮)搞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計畫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指導各鄉(鎮)搞好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管理和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及其人口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計生部門的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以及計算機聯網等工作;指導基層基礎統計台帳的管理、套用和建設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四)宣傳教育與科學技術股
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計畫、規劃;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鄉(鎮)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三結合”工作;組織製作計畫生育宣傳品,負責計畫生育報刊、宣傳品的發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有關研究、規劃、項目審定、成果申報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組織技術服務、學術交流、醫療器械裝備管理並指導基層套用;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訂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防治和鑑定工作,開展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評聘工作;推廣避孕節育新技術、新藥具,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對鄉(鎮)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負責組織、實施對鄉(鎮)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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