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衛生健康局

永安市衛生健康局

永安市衛生健康局是永安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組建市衛生健康局。將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職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市民政局承擔的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 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衛生健康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市衛生健康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衛生健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三明市有關部署要求,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民衛生健康政策措施,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依法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和衛生應急,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我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局承擔。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安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永安市南區商務中心7棟二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永安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三明市有關衛生健康和中醫藥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三明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老齡工作部署,協調落實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六)負責擬訂和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監督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協調開展控煙履約工作。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機構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依法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指導平安醫院建設。
  (八)組織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藥傳承和創新,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十)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一)擬訂並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培養,完善並指導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三)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建設,規範執法行為。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組織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僑的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十五)負責市級以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市創建省衛生城市指揮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市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永安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貧困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
  組織落實人品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
  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市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開展野生中藥材資源的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組織開展野生中藥材的保護、繁育及相關研究。市林業局負責指導陸生野生中藥材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依法監督管理陸生野生中藥材採集、獵捕、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等職責。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水生野生中藥材保護工作。

領導分工

吳愛靈(黨組書記、局長):負責衛健局全面工作,主管黨建、黨風廉政、人事、財務、“五比五曬”、招商引資工作。直管財務科(人事科),掛包聯繫三明市永安總醫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督查、年鑑編撰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後勤、信訪、接待、政務公開、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績效管理、效能建設、建議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綜治平安建設、負責12356陽光熱線;組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財務科(人事科)。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流動,規劃和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擬訂並實施乙類大型醫用裝備規劃及配置管理辦法;擬訂衛生健康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承擔所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及其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承擔機關財務核算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和採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和監督相關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統計和信息分析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確認工作;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崗位設定、人員聘用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醫德醫風和年度考核工作;協助市組織、宣傳部門和公務員局完成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考察、培養和幹部考核工作;協助完成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手續辦理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編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愛國衛生辦公室)。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疾病防控規劃、免疫規劃、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及疫情蔓延;具體承擔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促進政策、規劃、規範;負責控制吸菸和衛生科學宣傳普及工作;督促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綜合監督工作,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承擔職業病防治情況統計和調查分析;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助完成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修訂、延續、變更備案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風險監測及評估。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協調指導、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組織實施其他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承擔按規定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應急處置信息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消防等工作;承擔永安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國家、省、三明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擬訂我市愛國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開展省級衛生城鎮、衛生村、衛生單位創建等活動;組織實施城鄉病媒生物防制,組織實施農村改廁規劃;指導鄉鎮(街道)和市有關部門及團體的愛國衛生工作,檢查全市愛國衛生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衛生效果評價;具體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市創建衛生城市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醫政科(體制改革科、中醫藥與科技教育科)。 負責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準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準入和評審評價工作,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以及醫師資格考試工作;根據國家藥典和藥物政策,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承擔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具體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監督藥品、大型醫用設備、醫用耗材(檢驗試劑)的採購與管理;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參與擬訂所監管的公立醫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具體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具體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具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新機制改革,強化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配合實施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議及實施方案;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擬訂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下同)發展規劃、服務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中醫醫療、教育與科研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監管工作,按規定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實施中醫藥人員執業標準和考核制度;規劃指導中醫藥人才培養,具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培訓,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組織開展中醫藥科研,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推進中醫藥學術交流和技術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傳播和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指導衛生健康技術推廣和科研成果評價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建立全科醫生、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基地和制度;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參與成人醫學教育的學歷、高等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和醫學院校醫學專業設定的管理和業務指導,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協助做好保健對象的服務工作,負責我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服務科(老齡健康科)。負責組織實施農村基本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完善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指導監督落實基層衛生政策;組織並監督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各項政策措施;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城市社區衛生工作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並監督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具體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推進婦幼衛生和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婦幼衛生、出生缺陷綜合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的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嬰保健、生育技術服務信息,規範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康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科。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及計畫生育綜合監督管理等工作。具體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審核、核准、備案、轉報及相關政策諮詢工作;具體負責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和建設工作;具體負責擬訂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落實相關事項的審批、審核和核准工作。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無證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擬訂並監督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負責辦理、審核有關生育的證明和手續;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普法工作。具體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計生來訪民眾的接待、辦理工作。
  (七)宣傳科。負責具體擬訂並實施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承擔內部資料出版物編撰工作;具體承擔新聞發布工作、意識形態宣傳教育工作;協助黨委做好精神文明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處理黨委的日常工作,搞好黨建綜合協調、信息調研工作;督促黨委有關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負責支部黨建業務指導,做好黨委發展黨員工作;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做好黨委中心組學習安排;負責黨委公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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