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內設機構:4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駐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擬訂我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我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我市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我市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六)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負責國家、省和市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預、決算,檢查、指導、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使用、管理。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編制本部門預決算和機關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藥具經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審計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落實,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監督檢查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擬訂上級政策規定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各項執法制度,檢查落實生育政策;指導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辦理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
(三)規劃統計科
擬訂全市中、長期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宣教科技科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民眾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擬訂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出生缺陷預防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防治和鑑定工作,組織病殘兒醫學鑑定;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服務信息。
派駐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監察室,按照《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