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壽縣科技局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定縣科技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負責組織軟科學研究,改革和完善科技體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優先發展領域;擬定全縣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的法規、行政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壽縣科技局
  • 地點:永壽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定縣科技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負責組織軟科學研究,改革和完善科技體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優先發展領域;擬定全縣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的法規、行政規章。
(2)編制、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西部大開發永壽科技行動規劃和計畫。擬定和發布科學技術、星火計畫、科技扶貧、中間試驗、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基礎研究和開發、套用研究及社會發展計畫。
(3)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興永”工程計畫,督促檢查各鄉鎮、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有關科技指標的完成情況,全面推進科技進步。
(4)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歸口管理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投入專項費用,組織科技研究與開發的服務工作。
(5)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工作,做好重要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申報、獎勵、推廣和科技成果發布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產權界定、無形資產評估和科技保密工作。
(6)協調、管理全縣技術信息市場,逐步開展技術成果轉讓拍賣、技術招商、招標工作;負責辦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和仲裁服務工作。
(7)歸口審批管理全縣民營科技機構,負責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認證工作。
(8)歸口管理全縣專利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職工教育和領導班子建設。
(10)歸口管理全縣地震的監測、預報以及減災宣傳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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