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壽縣民政局是隸屬於永壽縣政府主管民政方面工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壽縣民政局
主要職責
2、協助指導農村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開展村務公開和鄉鎮政務公開活動,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3、主管農村自然災害救濟工作。核查、上報和發布災情,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組織接收社會各界和國外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使用情況。
4、主管全縣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建立、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主管全縣社會福利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城鄉社會福利事業單位;負責全縣老年人、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救濟和權益保障工作,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對全縣直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指導管理收容遣送及流浪少年兒童保護工作。
6、管理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福利獎券的發行、銷售、負責社會福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7、主管優待撫恤工作,負責全縣軍、烈屬優待、撫恤補助,審核追認、褒揚革命烈士和企事業工傷外的傷殘等級確定工作。
8、主管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軍隊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負責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開發使用和管理。
9、主管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
10、擬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社區服務、管理和社區建設工作。
11、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改革婚嫁習俗,承辦涉外婚姻的審核申報業務。
12、負責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搞好社會福利機構棄嬰孤兒收養工作。
13、主管殯葬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14、主管全縣地名工作。負責城鄉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審批及農村地名標誌的設定、維修和更新,組織調查、收集、整理、更新、儲存地名資料,指導縣區地名工作。
15、承辦行政區劃調整工作,負責縣、鄉、村三級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域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
16、負責全縣行政區域勘界工作,承辦縣區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17、主管全縣民族事務工作。
18、負責全縣宗教事務管理工作。指導各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開展活動,抵制海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19、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20、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鄉鎮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21、承辦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全縣軍民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
22、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