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永壽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上城鄉建設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城鄉建設規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辦法。
2、制定全縣城鄉建設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城鎮體系規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參與編制水資源保護利用和城市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指導全縣小城鎮建設。
3、負責城鄉規劃範圍內各項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參與本市範圍內較大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規劃建議。
4、管理城鄉規劃範圍內各項建設項目規劃,確定用地的具體位置、面積和用途,向用地單位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負責城鄉規劃範圍內建築工程、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城鄉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電力、通訊走廊控制及其他建設工程的報建規劃申請,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的初步設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參與工程的竣工驗收。
6、負責組織全縣城總體規劃的評審工作;負責對全縣城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城市規劃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
7、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結建人防工程建設和易地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8、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定的統一規劃、定點工作及與市政設施相聯繫的廣告設定的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街景設計、門面裝飾、城市廣場、雕塑的規劃管理工作。
9、負責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報建及招投標管理、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工作;負責工程質量監督和施工安全檢查監督;負責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10、負責全縣勘察、測繪、建築設計、建築安裝、建築裝飾資質證的審批,並進行行業管理。
11、負責全縣勘察測繪、城鎮規劃設計、建築設計、市政設計、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等施工圖的審查工作。
12、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抗震工作和抗震專項審查。
13、負責城市規劃建設檔案管理和城市科學研究工作。
14、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建築業勞保統籌基金、建築工程定額測定費、新型牆體材料專項費、施工圖審查費等費用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村鎮建設補助資金計畫的下達和監督執行工作。
15、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