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統計局

永城市統計局

永城市統計局是永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永城市委辦公室、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城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永辦〔2019〕1號),永城市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商丘市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永城市統計局局長:宋一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城市統計局
  • 外文名:Yongcheng Statistic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宋一平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遵循統計工作規律,執行統計法規規章,建立健全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體制,建立高質量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健全政績考核機制和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加強統計法治建設,確保統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全面提升統計運作效率、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我市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維護管理。
(二)負責擬訂統計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負責重大案件查處,組織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負責提出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承擔法律法規賦予本級統計行政部門履行的其他執法職責,監督指導鄉鎮統計執法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擬訂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全國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勞動工資、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人口、勞動工資、科技、企業創新、文化產業、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信息傳輸、財政金融稅收、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規模以下企業創新調查、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開展調查情況分析研究;組織實施重要統計監測評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七)組織各鄉鎮、市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市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負責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監督管理鄉鎮政府統計機構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鄉鎮、市政府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鄉鎮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批服務和執法監督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安全、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整理和報送統計政務信息,督促檢查重點工作開展情況;管理全市統計系統中央事業編制人員經費;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資產和全市統計系統中央資產管理;承擔全市統計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算績效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專業隊伍建設;負責嚴格人事紀律,嚴禁違規進人,監督規範所屬企事業單位進人行為,並承擔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標準、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依法審批、備案各鄉鎮及市政府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審核本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對外合作協定簽訂,並於協定簽訂前上報市委辦公室法規室、市政府辦公室法制審核股把關;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指導全市統計法治工作;組織實施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開展經常性、針對性地統計執法工作,依法嚴肅查處虛報、瞞報、漏報、拒報、篡改統計資料等違法案件,組織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配合上級統計部門查處重大案件,對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提出處分處理建議;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預警、發現、問責機制和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依法監督指導鄉鎮統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統計方面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
(二)綜合核算與監測評價股(人口和就業統計股)。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落實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組織開展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經濟普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等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三)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股。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四)農業農村統計股。組織開展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監督、指導鄉鎮農業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五)工業統計股(能源統計股)。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配合市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六)服務業統計股(貿易外經統計股)。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等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組織服務業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建設,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文化產業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建立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月度統計調查制度和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配合計算全市第三產業增加值;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永城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總經濟師各1名;科員(股)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永城市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永城市統計局局長:宋一平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6日,擬被評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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