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工經委

永城市工業經濟委員會設一室八股,即辦公室、經濟運行統計股、人事勞動股、政策法規與發展規劃股、科教與能源股、重工業股(“三電”辦公室)、輕工業股(食品工業股)、企業發展環境與安全生產股、綜合管理股

科室職能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事務性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學習組織、工作考勤;負責機關文秘、督辦、信息、機要、檔案、保密、接待、重要會務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及套用工作;負責起草領導講話、工作總結、信息報告等;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業務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工作。
二、經濟運行統計股:
綜合分析全市工業經濟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預測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制定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負責全市經濟運行中有關生產要素的綜合調度,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定期編制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報告,研究提出與經濟運行有關的財稅、金融政策建設,協調工業企業的信貸、資金問題;指導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負責扭虧增盈專項資金的申報、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業績評價與考核獎勵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計稽核和各項審計工作;負責工業企業運行中能源的平衡、銜接,參與能源運輸價格調整和電力分配計畫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大宗及重要工業品的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根據運行情況進行計畫調整,提出動用國家儲備物資的建議;負責協調重要物資、能源的緊急調度和總量調近代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工業企業和大型工業企業集團的培育和發展,擬定發展大企業、大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企業行銷體系建設,推進現化化行銷組織發展;組織擬定和實施原油、天然氣、成品油、化肥等重要產品的生產、進出口運行銜接方案;會同有關股室組織協調春運工作;負責全市車用乙醇汽油的推廣及使用工作。
三、人事勞動股:
負責委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股室制定全市工業經濟管理人員和企業經營者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企業管理人員出國培訓;負責委機關黨務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和企業軍轉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發展規劃股:
負責起草全市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和措施等規範性檔案;根據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市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對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政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對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誠信守法活動;實施工業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對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改革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企業改制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負責全市重點企業和大型企業集團的培育和發展,研究制定協調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市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參與指導中小企業的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工作;會同有關股室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意見;引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向集群化、園區化發展。
五、科教與能源股:
研究擬定促進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增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企業技術創新、產學研聯合開發工程、高新技術產業化、引進技術與消化吸收、重點新技術推廣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擬定傳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技術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用於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推廣套用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具體管理;負責對全市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企業年度優秀新產品、新技術的評審工作;負責企業的國內外技術交流與合作、技術中心建設工作;負責國有工業企業設備管理;組織企業爭創名牌產品。建立和完善企業經濟技術創新體系,並指導各類技術服務機構為其提供技術服務;建立和完美企業的諮詢、培訓、網路信息等服務體系;會同有關股室指導各種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信息、系統化建設和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的工作。
擬定工業行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編制工業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等的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利用企業熱電聯產和綜合利用發電企業的認證;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工業行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工作。
六、重工業股(“三電”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炭工業產業政策,負責煤炭生產、經營許可方面的監督管理;擬訂煤炭出口計畫及配額分配方案;實施煤炭行業管理和監督,研究提出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企業改革政策,監測分析煤炭行業運行態勢,規範煤炭市場秩序,協調處理煤炭生產、運輸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全市企業與鐵路、電力等有關單位的關係;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歸口管理煤炭工業技術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電力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負責電力生產調度運行管理,監測分析電力經濟運行態勢,制定有序用電、有序限電方案;負責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年度計畫提出即期電力運行調控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秩序,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組織擬定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負責農村電氣化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行政執法監督等。
組織擬定全市機械、冶金、建材行業生產經營、技術改造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調控機械、冶金、建材行業的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促進行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研究擬定行業管理方法和規定,制定行業標準和規範;負責行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蒐集、分析、整理、發布行業信息。做好汽車零配件產業推進工作。
七、輕工業股(食品工業股):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國家、省發展化工、食品、醫藥工業的戰略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化工、食品、醫藥行業規劃、行業規定和經濟技術政策;組織執行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負責行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醫藥市場的建設、協調醫藥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食品工業行業管理,負責研究擬定行業管理辦法和規定;負責組織落實國家食品工業標準等工作;管理醫藥生產行業專項資金和市級藥品儲備,負責災情、疫情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承擔永城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辦公室日常工作。
組織擬定全市輕工紡織工業生產經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調控輕紡工業的生產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促進行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研究擬定行業管理辦法和規定,制定行業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行業生產、建設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協調;蒐集、分析、整理、發布行業信息等項工作。
八、企業發展環境與安全生產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最佳化企業經營環境的有關政策,參與經濟發展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做好企業減負治亂工作,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負責市直各部門對鄉鎮企業、民營企業進行各類檢查、評比、收費等的監督;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為鄉鎮企業、民營企業所做的各項服務工作,建立評議制度。參與協調全市工業企業(不含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安全生產部門協作分工的要求,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參與工業企業有關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工業企業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九、綜合管理股: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工業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規劃;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負責資金的管理;負責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生產發展基金及事業費的使用管理;指導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資產評估和內審工作;監管直屬企業的國有和集體資產;負責對全市鄉鎮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情況的考核與獎懲。
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與郵電、通訊有關的重大問題;組織全市貨櫃運輸、聯運和國際多式聯運工作;負責重要物資、重點產品運輸高度工作,負責全市聯運行業管理,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動貨櫃運輸和專用線、自備車(箱)共管工作;會同有關股室組織協調春運工作。
參與制訂全市區域工業經濟協調發展的總體規劃,最佳化全市工業布局,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合作;對工業結構進行分析和評估,參與制訂並實施工業結構調整方案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促進制度管理創新,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促進中小企業規劃經營管理,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培訓工作,提高經營者素質;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促進新興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創立,協調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份額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環境保護、職業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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