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功明察腐屍案

永功明察腐屍案,此案發生於金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功明察腐屍案
  • 發生年代:金代
  • 涉及人物:永功
  • 出處:《金史·世宗諸子傳》
案件詳情
金世宗大定年間,有一老婦與兒媳結伴出門,在道旁歇息時,兒媳趁機與相好的私奔而去。有人告訴老婦人見一年輕少婦人從水邊小路上走去。老婦人告之伍長,一同沿路尋找。有一男子私自殺牛,手持帶血的刀子,看見伍長,以為是來抓自己的,立即逃跑躲藏。老婦人與伍長懷疑是男子殺了兒媳,將他捕送到縣,男子不堪刑訊之苦,被迫誣服。問其死屍在哪,他謊說在水中。官府派人於水中果然撈上了一具死屍,已經腐爛一半了。縣吏以為真是男子殺了老婦人的兒媳,便將案件上報。越王永功當時任大興(今北京西南)府尹,他提出“婦人方死幾日,屍體就已半腐”的疑問。不久老婦人找到了她的兒媳和私通之人。永功說:“男子偶然被誣以殺人之罪入獄,所受的刑訊拷打與殺牛者該受的處罰也差不多了,”便令人將男子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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