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飯房是設於香港監獄中的隔離牢房 ,用於關押在獄中生事、違反紀律或影響秩序的囚犯,被關進水飯房的犯人多涉毒品、操控賭局、暴力等問題。關押期限一般在1至2個月,最長的約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飯房
- 外文名:Water-rice housing
簡介,設立目的,囚室設施,收押犯人,
簡介
水飯房是香港懲教署設於監獄中的特別牢房,其名稱來源於外界認為“水飯房”囚犯一日三餐僅有清水和白飯的誤會。事實上,水飯房每餐僅有清水和白飯的安排其實早於20世紀80年代前已廢除,現時供應的膳食和一般囚犯餐無異,“水飯房”僅是虛名。
通常鬧事囚犯大多被隔離1至2個月,有涉暴力傾向的囚犯,最終被隔離共約3年,這類犯人有超過6、7次襲擊職員及其它犯人,令其它人嚴重受傷,包括癱瘓的行為,但又不肯接受輔導。
設立目的
由於犯人均有機會在獄中再生事,設立水飯房是作防火牆之用,目的是將受需要保護的囚犯放在中間,犯了事的能暫時分隔,會搞事的也不能出去騷擾其餘囚犯。而過去約三分二曾進“水飯房”的犯人會重犯。
香港懲教署2011年共錄得3874宗因違反獄中紀律或影響秩序而被判隔離囚禁的個案,當中876宗屬第2類,毋須聆訊即關進“水飯房”。
囚室設施
水飯房是一座樓高三層的獨立樓房,四周被鐵柵欄圍堵,嚴禁囚犯離開。
水飯房共有80間獨立囚室,每間囚室的面積約7平方米,內有一張床、不鏽鋼坐廁、膠制檯櫈等設施,並有防自殺設計,如消防灑水系統的水龍頭藏於天花內,防止囚犯懸布自縊,而囚犯每天有1小時在“水飯房”天台活動,其餘時間則在囚室度過。
收押犯人
有3類囚犯會被判入特別組作隔離,獨囚於“水飯房”,有人屬強制性,有人則自願。
第1種:是做出《監獄規則》中列明的18種違反獄中紀律行為,包括打架、講粗口、藏有違禁品、不服從命令等,涉事囚犯經獄中紀律聆訊後,最多被罰進入特別組28天。
第2種:是有理由相信有關囚犯會影響獄中秩序或管理,如操控賭局等,只須由監獄監督或懲教署署長批准,毋須聆訊,即被送進特別組隔離,每次最長1個月,到期可再續,囚犯不服可向署長抗訴。
第3種:是自願申請,如性罪犯、名人等則是自願獨囚,因他們背景特殊,若和其它囚犯共囚,很可能引起毆鬥、欺凌等事端,故囚犯有個別原因要求保護,懲教署會考慮安排他們獨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