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英才獎

水電英才獎

水電英才獎是為表彰獎勵在水力發電工程建設、運行管理及教育科研領域一線工作取得突出成績和重要貢獻的工程師和科技人員,激勵其從事水力發電工程建設、科技研究、創新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水電科學技術事業發展而設立的獎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電英才獎
  • 設立單位: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
  • 設立時間:2018年
  • 評獎周期:每年評選獎勵一次
  • 授予人數:每次不超過10名
  • 獎勵金額:每人1萬元
獎項歷史,獎項設定,組織流程,評選組,申報條件,評審授獎,獎勵情況,文化傳統,

獎項歷史

2018年9月25日,經第二屆水力發電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通過《水電英才獎獎勵辦法》。
2019年10月27日,水力發電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在京召開會議,評定出首屆水電英才獎擬授獎人共10名。

獎項設定

水電英才獎是水力譽備估設發電科學技術獎下設的子獎項,由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發起設立並作為該獎項的承辦單位。根據《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章程》並經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理事會同意,用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收益部分作為設立水電英才獎的獎勵資金來源。
水電英才獎面向全國水力發電工程建設、運行管理及科研教育領域一線(指在工程局、設計院、電廠、高校和科研單位一線)工作的工程師和科技人員,不對單位和項目集體。凡在上述領域做出重要貢獻的工程師和科技人員,可通過規定程式,經過推薦、評審,獲得獎勵。
水電英才獎注重表彰獎勵長期在生產和科研教育一線工作並做出突出成績的工程師腿喇紋和科技人員,尤其是符合標準和條件的優秀中青年科技人員。
水電英才獎每年評選獎勵一次,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10名,獎勵不分等級,獎勵金額每人1萬元,往屆獲獎者不重複授獎。

組織流程

評選組

水力發電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以下簡稱“獎勵委員會”)是水電英才獎的最高評審機構,獎勵委員會下設水力發電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公室”)。獎勵辦公室是水力發電科技英才獎的辦事機構,在獎勵委員會的領導下,承擔水電英才獎的敬驗循日常工作。

申報條件

候選人必須按規定的程式和渠道推薦,不受理本人辣虹申請。
  • 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創新、求實、協作、奉獻”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水力發電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建設施工、裝備製造、運行管理和教育科研一線工作,為解決工程建設和生產關鍵科學技術問題,做出重要貢獻的工程師和科技人員;
2、在水力發電工程建設管理、生產運行和教育科研領域有重要發現和創新發明,並推動實踐套用、成踏滲跨效顯著,有突出成績的一線工程師和科技人員;
3、在促進水力發去笑放嘗電工程科技進步方面的重要原創成果的突出貢獻者;在水力發電工程中套用本人研究成果、發明創造,發展高新技術及相關產業,取得顯著成效的一線科技人員。
(三)候選人年齡(按獎勵年12月31日實足年齡計算)一般不超過45周歲,成績特別突出者可不超過50周歲。
  • 推薦渠道
(一)凡申報水電英才獎的候選人,須經具有推薦資格的單位(以下簡稱推薦單位)預審後擇優推薦(限額1名)。
(二)推薦單位有: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的會員單位和各專業委員會、各省級學會、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的出資單位、具有水利水電專業學科的綜合類大學和面向全國的科研單位。
推薦候選人時,應逐項填寫《水電英才獎推薦書》,並按規定提供完備的候選人材料。材料應符合事實並須經候選人本人簽字認可。
水電英才獎推薦書及其填寫說明由獎勵辦公室統一制定,經獎勵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候選人材料,凡涉及保密問題的,需經本人單位保密辦提供同意參加評審證明。
候選人材料,凡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爭議、投訴等,後果由候選人承擔。
符合本獎勵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推薦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獎勵辦公室提交推薦書及相關材料。獎勵辦公室負責對推薦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推薦材料,可以要求推薦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不提交評審並退回推薦材料。

評審授獎

  • 水電英才獎評審原則:
(一)所有參加評審的委員須準確把握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從水力發電科技事業的全局出發,超脫本單位的局限,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客觀分析候選人的工作及獲獎等情況。評審時發揚民主,充分討論,科學評價候選人的成就和貢獻。
(二)評審中實行迴避制度。凡與候選人有直系親屬或主要旁系親屬關係的獎勵委員會委員,在討論該候選人情況時,應暫時離席,待對該候選人介紹、討論完畢,再進入會場參加求慨婆對其他候選人的評審,投票時不迴避。本人是候選人的委員,當年不參加評審。
(三)所有參加評審的委員和評審會與會人員應遵守保密原則,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發表的意見及討論情況,對外必須嚴格保密。
  • 水電英才獎評審程式:
(一)獎勵委員會採取審閱材料、函審評審、會議醞釀討論和無記名投票表決等方式,對候選人進行兩輪評審。
(二)第一輪評審採用函審評審方式。候選人的申請材料是評審的基本依據,獎勵辦公室在評審開始60天前,組織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全部有效候選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閱,並依據評審標準獨立進行評審(評審期40天)。每名委員至多可推薦5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評審。
(三)第二輪評審採用獎勵委員會評審會議方式,經充分醞釀討論和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評審,必要時,可組織答詢。第一輪評審推薦的候選人按得票數排序取前12名進入第二輪評審,其他候選人將不再進行評審。
獎勵委員會評審會議須有三分之二(含)及以上委員參會,會議表決結果方為有效。
獲獎者根據獲得到會委員人數三分之二(含)及以上無記名贊成票的票數依次產生,滿額為止,不足額時可空缺。
(四)獎勵辦公室向社會公示獲獎者名單(公示期為兩周),接受異議投訴,調查協調,進行異議處理。
(五)獎勵委員對異議處理結果進行複議裁決。
獎勵委員會在異議處理後作出的獲獎者決議為最終結論,由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獎勵辦公室)負責發布獎勵通報,並負責向獲獎者發放獲獎證書及頒發獎金。
水電英才獎獲獎證書同時蓋用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和“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管理委員會”印章。
推薦和評審過程中凡有賄賂等不正當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參評資格。

獎勵情況

  • 評獎結果
截至2019年,水電英才獎共評選了1屆,共有10人獲得該獎項。
屆次時間獲獎人獲獎人工作單位
第一屆
2019年10月27日
陳觀福
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劉德民
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機有限公司
張沖
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陳求穩
水利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
周偉
武漢大學水利水電學院
張建均
中國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張鵬
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劉英
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王漢輝
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
杜小凱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文化傳統

  • 設立宗旨
為表彰獎勵在水力發電工程建設、運行管理及教育科研領域一線工作取得突出成績和重要貢獻的工程師和科技人員,激勵其從事水力發電工程建設、科技研究、創新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水電科學技術事業發展,設立水電英才獎。
推薦候選人時,應逐項填寫《水電英才獎推薦書》,並按規定提供完備的候選人材料。材料應符合事實並須經候選人本人簽字認可。
水電英才獎推薦書及其填寫說明由獎勵辦公室統一制定,經獎勵委員會批准後執行。
候選人材料,凡涉及保密問題的,需經本人單位保密辦提供同意參加評審證明。
候選人材料,凡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爭議、投訴等,後果由候選人承擔。
符合本獎勵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推薦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獎勵辦公室提交推薦書及相關材料。獎勵辦公室負責對推薦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推薦材料,可以要求推薦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後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不提交評審並退回推薦材料。

評審授獎

  • 水電英才獎評審原則:
(一)所有參加評審的委員須準確把握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從水力發電科技事業的全局出發,超脫本單位的局限,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客觀分析候選人的工作及獲獎等情況。評審時發揚民主,充分討論,科學評價候選人的成就和貢獻。
(二)評審中實行迴避制度。凡與候選人有直系親屬或主要旁系親屬關係的獎勵委員會委員,在討論該候選人情況時,應暫時離席,待對該候選人介紹、討論完畢,再進入會場參加對其他候選人的評審,投票時不迴避。本人是候選人的委員,當年不參加評審。
(三)所有參加評審的委員和評審會與會人員應遵守保密原則,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發表的意見及討論情況,對外必須嚴格保密。
  • 水電英才獎評審程式:
(一)獎勵委員會採取審閱材料、函審評審、會議醞釀討論和無記名投票表決等方式,對候選人進行兩輪評審。
(二)第一輪評審採用函審評審方式。候選人的申請材料是評審的基本依據,獎勵辦公室在評審開始60天前,組織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全部有效候選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閱,並依據評審標準獨立進行評審(評審期40天)。每名委員至多可推薦5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評審。
(三)第二輪評審採用獎勵委員會評審會議方式,經充分醞釀討論和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評審,必要時,可組織答詢。第一輪評審推薦的候選人按得票數排序取前12名進入第二輪評審,其他候選人將不再進行評審。
獎勵委員會評審會議須有三分之二(含)及以上委員參會,會議表決結果方為有效。
獲獎者根據獲得到會委員人數三分之二(含)及以上無記名贊成票的票數依次產生,滿額為止,不足額時可空缺。
(四)獎勵辦公室向社會公示獲獎者名單(公示期為兩周),接受異議投訴,調查協調,進行異議處理。
(五)獎勵委員對異議處理結果進行複議裁決。
獎勵委員會在異議處理後作出的獲獎者決議為最終結論,由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獎勵辦公室)負責發布獎勵通報,並負責向獲獎者發放獲獎證書及頒發獎金。
水電英才獎獲獎證書同時蓋用 “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和“浙江大學教育基金會潘家錚水電科技基金管理委員會”印章。
推薦和評審過程中凡有賄賂等不正當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參評資格。

獎勵情況

  • 評獎結果
截至2019年,水電英才獎共評選了1屆,共有10人獲得該獎項。
屆次時間獲獎人獲獎人工作單位
第一屆
2019年10月27日
陳觀福
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劉德民
東方電氣集團東方電機有限公司
張沖
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陳求穩
水利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
周偉
武漢大學水利水電學院
張建均
中國葛洲壩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張鵬
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劉英
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王漢輝
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
杜小凱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文化傳統

  • 設立宗旨
為表彰獎勵在水力發電工程建設、運行管理及教育科研領域一線工作取得突出成績和重要貢獻的工程師和科技人員,激勵其從事水力發電工程建設、科技研究、創新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水電科學技術事業發展,設立水電英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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