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分區

水資源分區

水資源分區所屬科技名詞,意思是在水文分區的基礎上,考慮水資源的特點確定的分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資源分區
  • 外文名:water resources regionalization
  • 套用學科水利科技(一級學科)
  • 屬性:科技名詞
學科類別,分區示例,標準原則,

學科類別

定義:在水文分區的基礎上,考慮水資源的特點確定的分區。
套用學科:水文、水資源(二級學科);水資源(水利)(三級學科)

分區示例

武漢位於長江中游幹流、長江與漢江交匯處。根據長江水利委員會和湖北省水資源分區,武漢市分為3個水資源三級流域區:長江以南地區包括武昌、洪山、青山和江夏為長江城陵磯至湖口右岸三級區,總面積2636平方公里;長江以北地區以漢江為界,包括漢陽、蔡甸、漢南為漢江丹江口以下幹流三級區,面積1451平方公里;漢口城區及東西湖、黃陂區和新洲區為長江武漢至湖口左岸三級區,面積4381平方公里。市三級流域分區以下又分為7個四級流域分區:江夏區金水水系、湯遜湖水系以及武昌城區在長江漢口水文站控制斷面以上區域全部為金水四級區,面積1254平方公里。江夏區梁子湖水系以及武昌城區在漢口水文站控制斷面以下區域劃歸梁子湖四級區,面積1382平方公里。蔡甸區、漢陽區和漢南區劃歸漢南四級區,面積1451平方公里。漢口、東西湖、黃陂府環河流域劃歸府環河下游區,面積1151平方公里。黃陂灄水流域劃歸灄水四級區,面積1751平方公里。新洲區按舉、倒水流域自然分界,分屬舉水四級區和倒水四級區,面積分別為763平方公里和716平方公里。

標準原則

水資源分區的原則和標準是:流域與行政區域有機結合,保持行政區域與流域分區的統分性、組合性與完整性,適應水資源評價、規劃、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全省以大江河流域水係為基礎,考慮行政區分布、地形地貌、國民經濟發展、流域面積大小等因素進行水資源分區。採用全國統一的三級水資源分區,三級以下分區由流域委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分。在高級分區中以水資源中地表水的區域形成(流域、水系)為主,在低級分區中,考慮了水資源供需系統及行政區域,保持行政區域和流域分區的統分性、組合性與完整性。
三級區劃分
結合流域分區和行政分區,全省進一步劃分為14個三級區:
金沙江石鼓以上的直門達至石鼓三級區;
金沙江石鼓以下的雅礱江三級區、石鼓以下幹流三級區;
岷沱江的大渡河三級區、青衣江和岷江幹流三級區、沱江三級區;
嘉陵江的廣元昭化以上三級區、涪江三級區、渠江三級區、廣元昭化以下幹流三級區;
長江宜賓至宜昌的赤水河三級區、宜賓至宜昌幹流三級區;
漢江的丹江口以上三級區;
黃河龍羊峽以上的瑪曲以上三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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