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球陣式
- 屬於:體育項目
- 要求:技巧、耐力和力量
- 起源:18世紀於英國
概述,簡介,賽制,運動員,陣式,專業術語,發展歷史,傳入中國,比賽場地,運動員技術等級,
概述
每節7分鐘,在這7分鐘之內,運動員不得接觸游泳池底和邊。一場比賽,每名運動員平均至少要游5公里。所以水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要有游泳冠軍的技巧和耐力,還要具備不亞於足球運動員的傳接球和射門功夫,甚至還需要橄欖球運動員的力量。
簡介
19世紀中葉,當時的水球不過是英格蘭橄欖球運動的水上版本,後來逐漸演變成了“水上足球”。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水球運動在歐洲和北美非常流行,並被列為1900年巴黎奧運會比賽項目。
賽制
水球比賽男子12隊,女子6隊。在男子組比賽中,12支球隊分成兩個組,每組6個隊,先進行小組單循環比賽,小組牽名進入四分之一決賽,獲勝者進入半決賽,進而參加決賽和三四名決賽。女子的比賽先進行單循環比賽,前四名進入半決賽,後兩名爭奪第五名。
運動員
歐洲國家基本包攬了歷屆奧運會水球比賽的金牌,只有美國隊在19世紀奪得過一次冠軍。
陣式
水球陣式
在水球比賽中,良好的陣式可以幫助進攻隊運用外圍切入、遊動換位,同步移動、擺脫封鎖,拉開回縮、製造空檔,掌握時機、快速反擊等戰術,瓦解、擊破防守隊聯防陣式法,然後順利贏得比賽的勝利。
2—2—2陣式(2—2—2 ofrence)也稱“二前鋒二中衛二後衛制”。水球運動陣形之一。比賽中,場上除守門員外,形成二前鋒、二中衛、二後衛的布局。中衛對組織和配合全隊的攻防具有中堅作用。進攻時中衛助 攻,形成4個前鋒;防守時,中衛退守,形成4個後衛。這種陣 式人員分布均衡,攻防兼顧,機動性大,便於進行各種戰術配 合,及時組織進攻和防守。以增強進攻能力或防守能力。在比賽時,中場隊員接到後衛傳來的球,再傳給2米前後的前鋒。前鋒可射門,也可向邊上拉開,待中場隊員突破後,立即快傳給突破同伴;使之接球射門。
3—3陣式(3—3system)也稱“三前鋒三後衛制”。水球運動陣形之一。比賽時場上除守門員外,前、後場各形成兩個三角形陣式。可分為兩種 攻守形式:前鋒、後衛都成前三角時,有利於防守;形成後三角 時,有利於進攻。當對方防守較弱,可採用後三角陣式。用這 種陣式,要求後衛速度快.戰術意識強,前鋒靈活,技術全面; 同時要加強中衛活動, 控制中場,防止前鋒與後衛脫節。當對 方防守能力較強時,可採用前三角陣式,用這種陣式要求前鋒靈活地利用外拉內進的位置變化,打亂對方的防守,然後伺機 進攻。
4—2進攻(rour—two orrence)水球陣形之一。指進攻中擺出4名前鋒2名後衛的布局。 目的是在得分區充分利用進攻潛力,要求前鋒在連續進攻中 控制住球,並不斷尋找射門機會,使防守者始終處於緊張狀 態。這種陣式還用於控制拖延戰術。4名前鋒在緊逼防守下不 斷遊動,自如地控球,以避免在門前被逼死或回縮夾搶造成的 失誤。這種陣式適合於無突出的高大中峰,而隊員有較好的體 力和較強控球能力的球隊。
乾傳(drypaas)
也稱“不落水傳球”。水球傳球方法的一種,指將球直接傳入接球者手中。球傳出後,接球者不等球落水時就將球接住。隨後即可進行傳球或射門。可使接球者在出球前,省略從水中重新起球的時間。
上拋起球(toss—Splift)
水球技術名詞。以一手伸向水下部球的底部,利用指尖將球挑起,高於水面不到1米,再用另一隻手將球接住,隨後將球傳出或射門。
反擊(beatback)
水球進攻戰術之一。防守隊員抓住進攻一方對球處理的失誤,由防守轉入進攻。當防守者判斷進攻一方傳球或射門可能失誤時,立即轉防為攻,快速向對方球門游進。這種進攻如果是由部分隊員參加的稱為“局部反擊”。由全部上場隊員參加的,稱為“全面反擊”。以後者居多。由於進攻突然、快速,往往能形成場上暫時性以多打少的局面,或加快進攻速度。
反手傳球(backhandpass)
水球傳球技術之一。指利用反手將球側向或背向傳出。比賽時,背向或側向傳球目標,持球臂內旋,使掌心朝傳球方向,利用大臂帶動小臂,或用小臂和手腕的力量將球傳出。
專業術語
反手向後射門(backhandshot)
水球運動技術名詞,射門動作之一。有原地反手向後射門、運球反手向後射門、空中接球反手射門等技術。利用身體急速向後轉動,帶動手臂揮擺,當手學對著投射目標,手腕用力把球射出。這種射門動作急促突然,難以防守。射門時.要準確判斷球門的方位。以手腕控制球的方向同時,兩腿用力蹬水使身體升高。
反彈射門(reboundshot)
水球運動技術名詞,射門動作之一。射門時,採用大力射門的方法讓球與水面接觸後再彈人球門。這種射門,一般在靠近球門時採用,由於動作快速有力,球觸水後又突然改變方向,使守門員難以防守。
水球運動(waterPolo)
水上運動項目之一。在水中進行的一種球類運動。與游泳、跳水及水上芭蕾同被列為世界游泳錦標賽的4大項目。比賽分兩隊在專用的水球場進行。每隊場上有7名隊員,分別擔任前鋒、後衛及守門員,另有替補隊員6名。比賽時一隊戴藍帽子,一隊戴白帽子,雙方守門員則分別戴邊鑲有與本隊同顏色的紅色帽子。運動員應具有良好的游泳技術和起游,傳接球,射門等水球的技術。還要求運動員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意志品質。每場比賽分4節進行,每節7分鐘,每兩節之間休息兩分鐘並交換場地。比賽以把球射入對方球門而得分,得分多者勝。比賽時,除守門員外,任何球員均不得用雙手觸球,也不能把球按入水中。當進攻一方球員控球在手時,防守一方為了搶球可以將其按壓人水。如持球者將球鬆手而守方繼續做按壓動作,即被視為犯規。水球比賽犯規分一般犯規和嚴重犯規。一般犯規由對方在犯規處發間接自由球,嚴重犯規則將被判罰離場35秒或由對方發4米直接自由球。動作野蠻者,可取消比賽資格。水球運動19世紀中葉起源於英國,最初被稱“水上足球”,1877年正式定名“水球”。19世紀末,傳入美國和歐洲大陸諸國,1900年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水下起球(liftingtheballfromunderneath)
水球基本技術之一。一種隱蔽的舉球方式。起球時五指自然分開,掌心朝上,伸向球的底部中點,以五指稍用力抓住球。小臂內旋,屈臂將球舉起,控制在稍高於耳部的投擲位置上,以利於傳球或射門。
勾手射門(hookshot)
水球運動技術名詞。射門動作之一。分正面勾手射門和橫勾手射門兩種。右手向後(或向側伸出將球托起,以左手壓水,兩腿剪水,抬高上體,右臂自然伸直稍弧形擺動,利用手腕和手指的力量將球射出。
區域防守(zonedefence)
水球運動戰術之一。也稱聯防。指在球門前一帶易被對方射門得分的險區,每個防守隊員負責一個小區域,組成一個有效的集體防守陣式,彼此呼應,互相支援。其站位方式有半月形、梅花形、三三形等多在隊員體力和速度較差或以少防多時採用。
雙中鋒進攻(doublePostattack)
水球進攻戰術之。指利用兩名攻擊能力強的高大中鋒,固定站位於對方球門前進行強攻。兩名隊員各位於兩球門柱前的二米線上,相隔約3米,一旦有一名進攻隊員從中路切入突破射門,兩名中鋒之一拉開,另一名留在原來位置上,準備補射。
發展歷史
時間:18世紀
地點:英國約18世紀,英國出現水球遊戲運動。
參加者分為兩 方,每 人坐在一個木桶中在水上划動,手上握一長竿,用長竿儘量將 球擊入對方“守區”。1870年,在英國威爾遜提倡下水球開始流行並舉行了全國性的比賽。比賽場地長60碼、寬40碼,比 賽有一名裁判員和兩名監門員,每個隊上場隊員7人,比賽用球是一個橡皮的足球球膽。1884年,英國和蘇格蘭之間舉行了第一場正式國際性的水球比賽。水球於1884年正式定名,並很快傳向歐洲各國。1900年第2屆奧運會上列入正式比賽項目。此後世界各國得到廣泛開展。
傳入中國
20世紀20年代地點:
中國20世紀20年代中期,水球由歐美傳入香港和廣東及沿海城市。 香港水球隊常到廣州表演和比賽,使水球運動在中國 得到了傳播。1931年第5屆廣東省水上運動會曾設立水球比 賽項目,這是中國最早舉行的正式水球比賽。 1942年在延安舉行的“九一”擴大運動會上,也曾設水球項目。1948年在舊 中國第7屆運動會上,水球被列為表演項目。解放後水球運動 受到了國家應有的重視。廣大教練員和運動員,在吸取國外高水平國家的先進技術的同時,結合自己的特點初步形成了快速反擊,輪流切入的打法,使運動水平得到了顯著的提高。
也稱“三前鋒三後衛制”。水球運動陣形之一。比賽時場 上除守門員外,前、後場各形成兩個三角形陣式。可分為兩種 攻守形式:前鋒、後衛都成前三角時,有利於防守;形成後三角 時,有利於進攻。當對方防守較弱,可採用後三角陣式。用這 種陣式,要求後衛速度快.戰術意識強,前鋒靈活,技術全面; 同時要加強中衛活動, 控制中場,防止前鋒與後衛脫節。當對 方防守能力較強時,可採用前三角陣式,用這種陣式要求前鋒 靈活地利用外拉內進的位置變化,打亂對方的防守,然後伺機 進攻。
比賽場地
通常水球比賽使用一個標準的50米游泳池,水深要超過2米,這意味著比賽期間運動員要一直游泳或踩水。比賽區用浮繩標出。
男子比賽場地是30米×20米,女子是25米×17米。彩色浮標標出了比賽區內的各種標記。白色浮標標出球門線和中線。紅色浮標標出雙方球門前的兩米線,黃色浮標標記四米線,綠色浮標標記七米線。紅色的處罰區位於泳池的兩端,在球門線後面,距離正對比賽官員席的池角大約兩米。球員進入該區即意味著該球員離開了比賽區,被罰球員在處罰區等待重新進場比賽的信號。水球球門2米寬,90厘米高,浮在水面上。
運動員技術等級
一、運動健將: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授於運動健將稱號。
1.國家隊的隊員,評出70%(即參加洲以上比賽的國家隊)。
2.在全國錦標賽或全國甲級比賽中獲得冠軍的隊,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隊員的50%。註:在3年中獲得2次冠軍的隊不是運動健將的運動員必須在冠軍隊訓練、比賽3年以上方可申請為運動健將。
3.在全國比賽或全國甲級比賽3年中曾獲得兩次亞軍的隊,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隊員的40%。
4.其他各甲級隊中成績突出的個別隊員。
二、一級運動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1.全國甲級隊第2、3名的隊,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80%,其餘各隊不超過40%。
2.全國乙級隊比賽前2名的隊,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40%。
3.省、自治區、直轄市或相當於省、自治區、有轄市級的錦標賽中,在不少於6個隊參加的比賽中,獲得冠軍隊的隊員,或在不少於10個隊參加比賽的情況下獲前3名的各隊隊員,申請人數不超過全隊的30%。
三、二級運動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在地(市)或相當於地(市)級錦標賽中,不少於6個隊參加比賽的情況下獲得前2名;或在不少於10個隊參加比賽情況下.獲前3名的各隊隊員。
四、三級運動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1·地(市)或相當於地(市)錦標賽中獲勝一次以上各隊隊員。
2·基層錦標賽中,在不少於3個隊參加比賽的情況下獲冠軍隊的隊員。
3·在一個年度內進行5次比賽,戰勝兩個不同的隊的隊員。
五、少年級運動員;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少年級運動員稱號。
1.在地(市)或相當於地(市)級的少年錦標賽中,在不少於3個隊參加的比賽中獲勝一次以上的各隊隊員。
2.在不少於3個少年隊參加的基層比賽中的冠軍隊隊員。
3.在一個年度中,進行5次少年級比賽,戰勝2個不同的隊的隊員。
4.在全國、省少年比賽中獲冠、亞軍的隊.可根據技術情況授予二級運動員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