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地震剪力的折減係數,指結構抗震計算時,結構層間變形可按折減後的樓層剪力計算。
計算公式:
ψ=(T1/(T1+ΔT))^0.9
式中:
ψ——計入地基與結構動力相互作用後的地震剪力折減係數;
T1——按剛性地基假定確定的結構基本自振周期(s);
ΔT——計入地基與結構動力相互作用的附加周期(s),可按《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10表5.2.7採用。
高寬比不小於3的結構,底部的地震剪力按1款規定折減,頂部不折減,中間各層按線性插入值折減。
折減後各樓層的水平地震剪力,應符合本章第5.2.5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