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林

水土保持林

水土保持林是為防止﹑減少水土流失而營建的防護林。是水土保持林業技術措施的主要組成部分。主要作用表現在﹕調節降水和地表徑流。通過林中喬﹑灌木林冠層對天然降水的截留﹐改變降落在林地上的降水形式﹐削弱降雨強度和其衝擊地面的能量。通過增加地表覆蓋物的形式減少雨水對地表物質的侵蝕。可以改善地表物質組成。改善微生物環境。最終改善小氣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土保持林
  • 外文名:forest for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概念,歷史,各國現狀,防護作用,營造特點,配置,營造技術,

概念

水土保持林水土保持林
水土保持林是在水土流失地區,以調節地表徑流、防治土壤侵蝕、減少河流、水庫泥沙淤積等為主要目的,並提供一定林副產品的天然林和人工林。水土保持林是防護林的一個林種,它又可分為水源涵養林、坡面防蝕林、溝道防護林、梯田地坎造林、池塘水庫防護林等,這些林種在流域內形成水土保持林體系,是綜合治理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歷史

南宋嘉定年間(1208~1224年)魏峴所著《四明它山水利備覽·自序》較系統地闡述森林的水土保持作用及其改善河川水文條件等。明代劉天和提出“沿河六柳”(即臥柳、編柳、浸柳、深柳、低柳、高柳),巧妙地利用林木,特別是活柳調節洪峰頂溜歸槽的特殊功能以治河保堤,至今仍不失為有效措施。山區人民民眾所以歷來對村莊和住宅前後的“照山”和“靠山”備加愛護,主要是由於他們認識到這是森林保持水土在生活上的重大作用。至於在生產上廣泛採用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方法,以護坡、保土、護田、護路、保護水利設施(渠道、水塘、水庫、水工建築物等),防護河川,防止滑坡、山崩、土石流等,在中國的一些水土流失地區,都有著長期的歷史傳統。水土保持作為現代科學的分支於20世紀20年代在中國出現時,水土保持學科的先驅者即在山東嶗山、山西五台山等地研究森林的水土保持效用。1934年陝西省林務局在渭河沿岸沖積灘地,採用柳樹、白楊、白榆、臭椿等進行造林,並創設了天水縣林場、寶雞縣林場等若干處。此後,在溝道治理中套用各種活柳谷坊、沿河保灘中套用“柳籬掛淤”等生物工程,以及水庫周圍防護林、梯田地坎的護坡林等水土保持措施,也得到不斷的完善與推廣。1949年以來,中國大力開展水土保持工作,根據水土流失發生、發展規律,以及長期以來積累的經驗,提出水土保持工作必須按流域、水系實行小流域(面積一般在30平方公里以上)綜合治理。其中包括:山區土地合理利用規劃;各種生產用地上有利於水土保持的技術措施和經營管理措施;必要的坡面、溝道和河川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以及相應的生物措施等。隨著山區生產建設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開展,水土保持林在小流域綜合治理中,得到更為廣泛的推廣與套用。70年代末中國開始興建的“三北”防護林體系工程中,水土保持林是重要的組成林種。

各國現狀

日本近百年來﹐一些石質山地也結合工程措施﹐營造人工林以防止耕地(主要是水田)被水沖沙壓和減免山洪﹑土石流的為害。歐洲一些國家如聯邦德國義大利奧地利等緊密結合荒溪(小流域)綜合治理﹐採用工程措施和人工造林相結合的方法在防治山區水土流失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在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以經營農業﹐牧業為主的一些水土流失地區﹐農田﹑牧場的水土保持工作也以營造人工林作為主要的措施。

防護作用

主要是控制水土流失,即水力土壤侵蝕,也包括重力侵蝕及所形成的土石流。在治理上,首先要防止加速侵蝕。配置水土保持林的地段和其鄰近的各種生產用地,由於林分的存在及其形成的森林環境的影響,發揮著明顯的水土保持作用。主要表現在:
1.調節地表徑流:配置在流域集水區,或其他用地上坡的水土保持林,藉助於組成林分喬、灌木林冠層對降水的截留,改變落在林地上的降水量和降水強度,從而有利於減少雨滴對地表的直接打擊能量,延緩降水滲透和徑流形成的時間。林地上形成的鬆軟的死地被物層,包括枯枝落葉層和苔蘚地衣等低等植物層,及其下的發育良好的森林土壤,具有大的地表粗糙度、高的水容量和高的滲透係數,發揮著很好的調節徑流作用。這樣,一方面可以達到控制坡面徑流泥沙的目的,另一方面有利於改善下坡其他生產用地的土壤水文條件。
2.固持土壤:根據各種生產用地或設施特定的防護需要,如陡坎固持土體,防止滑坡、崩塌,以及防沖護岸、緩流掛淤等,通過專門配置形成一定結構的水土保持林,依靠林分群體喬、灌木樹種濃密的地上部分及其強大的根系,以調節徑流和機械固持土壤。至於林木生長過程中生物排水等功能,也有著良好的穩固土壤的作用。水土保持林和必要的坡面工程、護岸護灘、固溝護壩等工程相結合,往往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3.改善局部小氣候:通過水土保持林在各種生產用地上及其鄰近地段的配置,發揮著改善局部小氣候條件(如氣流運動、氣溫、濕度、蒸發蒸騰等)的作用,從而使這些生產用地處於相對良好的生物氣候環境之中。

營造特點

表現在樹林配置和營造技術兩個方面。

配置

水土保持的綜合治理一般以小流域為基本單元。水土保持林的配置﹐根據不同地形和不同防護要求﹐以及配置形式和防護特點﹐可細分為分水嶺地帶防護林﹑護坡林﹑護牧林﹑梯田地坎防護林﹑溝道防蝕林﹑山地池塘水庫周圍防護林和山地河川護岸護灘林等。不同的水土保持林種可因地制宜﹑因害設防地採取(林)帶﹑片﹑網等不同形式。在一個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的小流域範圍內﹐要注意各個水土保持林種間在其防護作用和其配置方面的互相配合﹑協調和補充﹐還要注意與水土保持工程設施相結合﹐從流域的整體上注意保護和培育現有的天然林﹐使之與人工營造的各個水土保持林種相結合﹐同時又注意流域治理中水土保持林的合理﹑均勻的分布和林地覆被率問題。

營造技術

由於大多數水土流失地區的生物氣候條件和造林地土壤條件都較差﹐水土保持林的營造和經營上有如下特點﹕選擇抗性強和適應性強的灌木樹種﹐同時注意採用適當的混交方式。在規劃施工時注意造林地的蓄水保土坡面工程﹐如小平條﹑魚鱗坑﹑反坡梯田等(見造林整地)。可採用各種造林方法﹐以及人工促進更新(見森林更新)和封山育林等。造林的初植密度宜稍大﹐以利提前鬱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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