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北遺址
- 所屬年代:仰韶文化
- 出土地點:彬縣炭店鄉水北村五組
遺址概況,考古發掘,其他發現,考古意義,
遺址概況
水北遺址位於陝西省彬縣炭店鄉水北村5組南約50米的涇河北岸,根據1959、1988年2次文物普查,確認該遺址面積為12萬平方米,此次選擇A、B、C、D區進行了局部發掘。
經過考古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位於陝西彬縣境內的大型仰韶文化遺址——水北遺址發掘取得重大收穫。該遺址發掘出仰韶文化中期至晚期重要遺存,特別是所發現的超大型房址,是迄今為止在陝西地區,甚至全國範圍內發現的最大仰韶文化房址。水北遺址的發現,對於研究我國北方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面貌、文化譜系、聚落形態演變規律等學術問題將有較大的推進作用。
考古發掘
為配合銀(川)武(漢)高速公路陝西段的建設工程項目,6—11月,由陝西省考古研究所與鹹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聯合組隊,對陝西彬縣水北遺址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勘探,並對該遺址重點區域進行了發掘。發掘面積2400平方米,共發掘出仰韶文化中晚期灰坑107座,房址3座,陶窯1座,墓葬3座以及宋元時期墓葬12座,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遺物。
該遺址主要為仰韶中、晚期遺存,發現的遺蹟有灰坑、房址和窯址。灰坑分布較為密集,其中A區26座,B區22座,C區59座。其形制可分為圓形或橢圓形的袋狀、桶狀、鍋底狀和不規則形等,這些灰坑內的填土多為鬆軟的灰土,有時夾有紅燒土塊和獸骨等。袋狀和桶狀這些較為規則的灰坑,多數分布在房址周圍,坑壁有被燒烤過的痕跡,其用途可能為窖穴;而形狀不規則的灰坑可能是垃圾的填埋坑。
發掘出的3座房址,其結構、布局、平面形狀、功能各不相同,而根據其大小尺寸可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3種。
“地面式房址平面形狀為五邊形,東西長20.1米,南北寬12.2米,面積達190平方米。這種超大型房址,是迄今為止在陝西地區,甚至全國範圍內發現的最大仰韶文化房址。”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員田亞岐說,經過發掘,可以清晰地發現房內地面經過多層處理,厚0.15米,下部為火燒土的黑色硬面,上部為料礓石與沙土混合材料塗抹,十分平整、堅硬。周圍的土牆殘高0.15—1米,內側為草拌泥,並且在牆面上發現有硃砂或者動物血所塗的紫紅色彩繪。
大型房址SBCT11F1,結構為地面式建築,坐西朝東,整體平面布局呈圓角五邊形,分為前廊和主室2個部分。房子東西中軸線長20.1、南北寬12.2米,總建築面約為190平方米,殘存面積約為140平方米。牆基為基槽與其內填土構成,牆內側牆土為草拌泥,外側牆土沒有拌草,內側牆面上發現有礦物顏料所塗的紫紅色彩繪。由於破壞嚴重,已經發掘的牆基部分均未見門道,依據房屋的對稱情況和前廊可推測,門道應該在東面。房內地面經過多層處理,下部為火燒烤的黑色硬面,上部為料礓石與沙土混合材料,堅硬平整,硬度接近現代的100號水泥。房內東南部有一圓形灶坑,因長期使用,灶坑壁與底部被燒烤得十分堅硬。煙道位於灶坑南側,用石板砌成,從牆下通到房外。前廊部分僅存有柱洞。房址中發現牆柱、廊柱與樑柱共51個,其中牆柱27個(北牆4個,西牆10個,南牆7個,東南牆6個),輔牆柱4個;樑柱9個,位於房子中部偏南,分為5組,呈東西向排列,除第4組(從東向西)為一個大柱洞外,其他4組均為一大一小2個柱洞;廊柱11個,位於房子東部,呈環狀排列。依據柱洞的排列情況可以推測,該房址應為中間立柱的兩面坡建造形式。
中型房址SBAT12F1,平面形狀為五邊形,結構為半地穴式,面積約35平方米,殘存約32平方米。牆壁及門道兩側均塗抹有一層草拌泥。室內地面塗有草拌泥並經過輕微夯打,平整堅硬。門道位於房子南部正中,底部鋪有石板。在房內南部有一瓢形灶,坑壁堅硬光滑。煙道位於灶坑南側,經過門道下方通向房外。在房子周圍及室內共發現柱洞24個,其中牆柱21個(東牆6個,東南牆3個,東北牆3個,西牆6個,北牆3個),樑柱3個。
小型房址SBCT20F1,平面形狀為長方形,結構為半地穴式,南北長4.9、東西寬3.6米,面積17.64平方米,殘存約14平方米。室內地面經過硬化處理,平整堅硬。房內東南部有一瓢形灶,坑壁經過長期燒烤,變得十分光滑堅硬。煙道位於灶坑東側,上有一塊石板覆蓋,通向房外。在房址東西兩側及室內地面,一共發現6個柱洞,其中牆柱4個,樑柱2個。由於多處被打破,門道已經不存。
作為大型原始社會聚落遺址,上述面積最大的房址以主室和前廊構成,結構較為複雜,建築面積達190平方米,像這樣類似殿堂式的建築,顯然不是一般居民建築,再從其位置來看,它位於整個遺址中心處,坐東朝西。因此,該大型房址應是聚落首領所居,或者是居民日常活動的中心場所,用於集會、議事、祭祀及舉行某種重要儀式。中型房址雖然面積不很大,但是建築形式十分規整考究,且與大型房址相呼應,可能是聚落中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居住的地方。小型房址中設施較為簡單,距離大型房址較遠,可能是一般居民的居住屋。
陶窯的編號為SBAT1Y1,東西向,上部的窯箅部分已經不存。窯址結構為橫穴式,由窯室、火道和火膛部分組成:窯室為圓形,中心有一火眼;火道為環形,從兩側進入窯室,火道壁面被火燒烤成青灰色硬層;火膛在窯室東部,呈橢圓形袋狀。
3座仰韶時期的墓葬均為長方形豎穴土坑墓,且均為未成年人墓。其中SBCT6M1為東西向,骨架保存較為完整,葬式為仰身直肢葬。SBCT26M2為南北向,骨架放置於南部較深處,骨骼較亂,應該屬於二次葬。
遺蹟中所見陶片以紅陶為最多,灰陶次之,另有少量褐陶和橙黃陶;紋飾以線紋、繩紋為主,相當數量的彩陶,少量的弦紋、附加堆紋和極少量的籃紋。常見器類有鐵軌式口沿罐、重唇口、平唇口或喇叭口尖底瓶、折沿盆、缽、斂口瓮、大口疊唇缸、鼓腹罐、寬沿淺腹和深腹盆、淺腹平底缽、厚唇缸、大口深腹罐等,以及以圓點和曲線構成的迴旋勾連紋為主要紋飾的彩陶。小件的陶器有陶刀、陶紡輪、陶環、陶鏟和器蓋等。石器均為磨製,主要器類有石刀、石杵、石斧、石鑿、石球、石彈丸和磨石等。骨器有骨錐、骨針、骨鏃和骨笄等。
其他發現
此外,在遺址中還發現有不少的宋元時期墓葬,墓葬結構較為特殊。這批石板墓形制為長斜坡墓道土洞墓,封門為石板,墓室內葬具為石棺,石棺的方向與墓道的方向垂直,平面為“丁”字形。之前在渭北地區也有類似的墓葬發現,但是此次發現的石板墓,其特殊之處在於墓葬中所用的石板,是就地取材,用附近石山上的天然的板岩經過簡單的修琢加工而成,石板環繞在人骨周圍,形成棺室。之前在渭北地區發現的此類墓葬,由於葬式一切從簡,沒有發現可以作為斷代依據的陶器等實物,所以石板墓的年代和族屬一直沒有得到確認。這批石板墓,出土了一批對於確定年代最有意義的陶器,而且發現了頭飾等遺物,這為斷定石板墓的年代提供了可靠的實物資料。經過初步研究,這批石板墓的年代為宋元時期。這種石板墓在彬縣地區為首次發現,對於研究這個地區宋元時期的民間葬俗和石板墓的年代、族屬具有重要意義。
考古意義
水北遺址是涇水中游地區第一處大規模揭露的史前大型聚落遺址,該遺址延續時間之長、遺蹟分布之密集,房屋形制之特殊、規模之龐大,出土器物種類之繁多,在涇水流域都屬罕見。雖然發掘的房址只有3座,但是房址的布局是以所發現的大型房址為中心,中小型房址圍繞大房址依次排列,表明整個聚落的布局是十分規整有序的。大型房址的建築結構形式與甘肅秦安大地灣所發現的大型房址十分相似,特別是房屋地面用料礓石與沙土混合材料處理的方式,兩者基本是一致的,而這種房屋地面的處理方式與關中地區仰韶文化其他遺址普遍所見的白灰面不同,在陝西地區,這種處理方式還是第一次被發現。大型房址的面積達190平方米,超過此前發掘的扶風案板遺址3號房址(164平方米),是迄今為止在陝西地區發現的最大的仰韶文化房址。它採用平地起建、木骨泥牆、多個柱洞的建築方式,這表明當時建築水平得到較大的發展。水北遺址地處涇水上游與中游的交接地帶,通過對該遺址的發掘,對於今後研究關中地區、涇水、渭水流域乃至我國北方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面貌、文化譜系、聚落形態演變規律等各個層面的學術問題將有較大的推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