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垃圾圍壩整治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垃圾圍壩整治工作的通知》是水利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6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垃圾圍壩整治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辦建管函[2018]645號
  •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11日
檔案全文
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為徹底治理垃圾圍壩問題,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經研立汗糊廈究決定開展垃圾圍壩整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垃圾圍壩整治工作
我國現有水庫大壩9.8萬餘座,絕大部分位於農村,是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水庫在汛期發生洪水或水位抬升時,上遊河道的枯枝落葉、生活垃圾等隨水流衝到壩前造成大量堆積;部分水庫存在壩肩、壩坡和壩幾禁祝後的垃圾長期堆積未進行腳嘗清理的現象;個別水庫大壩周邊還有違規傾倒垃圾的情況,嚴重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甚至威脅水庫大壩運行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視垃圾圍壩整治工作,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部署,將清理圍壩垃圾作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的重要措施,及時組織開展大壩周邊垃圾的清理工作,阿微頁徹底消除垃圾圍壩現象。
二、全面摸清垃圾圍壩有關情況
各地要在前階段垃圾圍壩情況摸底調查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轄區內註冊登記的水庫進行拉網式排查。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水庫管理單位或管護人員,逐庫檢查水庫大壩壩前是否有大量漂浮物堆積,壩肩、壩坡和壩後是否有大量的生活、施習鍵翻享工垃圾長期未進行清理,大壩周邊是否有違規傾倒垃圾的現象。對目前仍存在垃圾圍壩現象的水庫,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建檔立卡,匯總水庫名冊,並於2018年6月30日前將垃圾圍壩水庫有關情況報送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
三、建立健全垃圾清理工作機制
各地要將垃圾圍壩整治工作作為水庫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完善水庫大壩周邊垃圾清理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及時清理壩前漂浮物和壩肩、壩坡、壩後垃圾,嚴厲制止在水庫大壩周邊違規傾倒垃圾的行為,堅決杜絕圍壩垃圾長期堆積的現象。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垃圾圍壩整治工作情況,將垃圾圍壩愉悼院整治納入當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落實圍壩垃圾清理經費和設備等,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切實做好垃圾集中清理收運等工作,採取垃圾無害化處理,避免二次污染。
四、抓緊開展垃圾圍壩整治工作
各地要在垃圾圍壩情況排查的基礎上,督察立良促指導有關主管部門和管理單位進一步分析圍壩垃圾的構成和產生原因,制定垃圾圍壩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採取措施,儘快將圍壩垃圾清理乾淨,原則上圍壩垃圾的清理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壩前漂浮物和壩肩、壩坡、壩後的垃圾,要配備清理設備,落實清理人員,儘快完成清理工作;大壩周邊違規傾倒的垃圾,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抓緊協調有關部門,責成垃圾傾倒責任方限期清理。請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圍壩垃圾清理開展情況的統計匯總工作,自6月30日起,每月最後一天前將垃圾圍壩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報送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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