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是202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水利廳。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規定了泵站的安全管理、運行管理、養護管理、管理保障等有關事項。該標準適用於歸口水利部門管理的單站設計流量10m/s以上(含)或單站裝機功率1000kW以上(含)的大中型泵站,其他泵站可參照執行。泵站等別和主機組規模劃分見附錄A。泵站工程中涉及排水閘、堤防、引河(渠、涵)的管理按照相關規範和規程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
  • 外文名:Code of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Part 3:Large and medium pumping stations
  • 標準號:DB36/T 1442.3-2021
  • 發布日期:2021-06-30
  • 實施日期:2022-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P 55
  • 國際標準分類號:93.160
  • 技術歸口:江西省水利廳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泵站作為防洪防澇、調水灌溉、生活供水的工程,其有序運行可推動水資源合理配置,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但長期以來泵站工程存在管理權責不清、技術力量薄弱、管理手段落後、工程面貌損毀、管理經費配套不及時的問題,嚴重製約了泵站的運行安全與效益發揮。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意見》(贛府廳發〔2017〕56號),提出的“五個一措施”中就包含制定一套標準,通過標準來規範工程管理行為,支撐標準化管理理念向縱深發展。由此可見,制定大中型泵站標準化管理規程十分必要。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9月17日,由江西省水利科學研究院申請地方標準的立項,根據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2020年度江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批准《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地方標準的制定。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由江西省水利廳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20年1月~3月,結合江西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經驗,起草了《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標準文本初稿。
2020年4月1日,江西省水利廳印發《關於徵求水庫、水閘、堤防、灌區、泵站、水電站等6類工程地方標準意見的函》(贛水建管便函〔2020〕23號),向江西省各設區市水利部門和有關專家徵求意見和建議。
2020年5月~9月,根據各地意見建議對標準文本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0年10月13日,江西省水利科學研究院印發《關於召開〈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2部分:堤防〉等4項技術標準諮詢會的通知》,召開了專家諮詢會,邀請行業內專家對標準文本進行討論,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會後編制單位按照專家意見對標準文本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2021年1月27日,編制單位內部召開討論會,對標準本文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標準文本報審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30日,《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月1日,《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省水利科學院、江西省水利技術中心、江西省峽江水利樞紐工程管理局、九江市城區泵站管理處、南昌市昌南城市防洪工程管理處。
主要起草人:喻蔚然、汪慶、傅瓊華、蘇立群、陳金昌、付鵬、楊敏、詹磊、黎鳳賡、唐少龍、萬思源、彭月平、羅梓茗。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安全管理
2
5 運行管理
5
6 養護管理
9
7 管理保障
9
附錄A(規範性)泵站規模劃分
12
附錄B(資料性)泵站日常巡視檢查記錄
13
附錄C(資料性)泵站汛前(後)檢查表
15
附錄D(資料性)泵站運行記錄表
17
附錄E(資料性)維修養護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19
附錄F(資料性)泵站維修養護項目記錄表
20
參考文獻
21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規定了泵站的安全管理、運行管理、養護管理、管理保障等有關事項。該標準適用於歸口水利部門管理的單站設計流量10m/s以上(含)或單站裝機功率1000kW以上(含)的大中型泵站,其他泵站可參照執行。泵站等別和主機組規模劃分見附錄A。泵站工程中涉及排水閘、堤防、引河(渠、涵)的管理按照相關規範和規程執行。

引用檔案

GB 6067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GB 26860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GB 50026 工程測量規範
GB 50265 泵站設計規範
GB/T 11822 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
GB/T 18894 電子檔案歸檔與管理規範
GB/T 30948 泵站技術管理規程
GB/T 50138 水位觀測標準
GB/T 50510 泵站更新改造技術規範
DL/T 548 電力系統通信站過電壓防護規程
DL/T 587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程
DL/T 623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評價規程
DL/T 724 電力系統用蓄電池直流電源裝置運行與維護技術規程
DL/T 727 互感器運行檢修導則
DL/T 840 高壓並聯電容器使用技術條件
SL 316 泵站安全鑑定規程
SL 510 灌排泵站機電設備報廢標準
SL 548 泵站現場測試與安全檢測規程
SL/T 789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通用規範
DB36/T 1331 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技術規範
DB36/T 1332 水利工程標識標牌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實施後,建議組織各設區有關人員進行宣貫培訓,由標準制定人員主講。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多渠道加大宣傳推廣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部署及成效,做好標準化管理工作政策宣傳解讀、經驗總結推廣,營造全行業積極參與和支持水利標準化工作的良好氛圍。江西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需加強信息的收集,將好的做法和經驗在省水利廳水利工程標準化專欄共享。由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辦公室定期組織開展工程技術指導,督促、指導泵站工程全面落實標準化管理規程相關要求。

意義價值

《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規程—第3部分:大中型泵站》(DB36/T 1442.3-2021)的制定,可為水利工程管理責任主體有效開展標準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同時有助於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管並推動水利工程持續改進提升。該標準對規範大中型泵站管理行為、保障工程安全運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義,並填補了江西省泵站標準化管理地方標準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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