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腈(氰化苄)

苯乙腈

氰化苄一般指本詞條

苯乙腈(phenylacetonitrile),俗名氰化苄(benzyl cyanide),該物質可燃,具刺激性,吸入後出現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倦睡、上呼吸道刺激、神志喪失等,可引起死亡,主要用於有機合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苯乙腈
  • 外文名:phenylacetonitrile
  • 俗名:氰化苄
  • CAS No.:140-29-4
  • 分子式:C8H7N
  • 熔點(℃):-23.8
  • 相對密度:1.02
  • 不飽和度:6
  • 主要作用:用於有機合成
理化特性,物理性質,化學性質,毒理學性質,生態學性質,類別,安全信息,分子結構數據,計算化學數據,性質與穩定性,貯存方法,安全術語,風險術語,上下游產品,上游原料,下游產品,使用用途,危險概述,應急措施,注意事項,運輸信息,法規信息,物質毒性,

理化特性

物理性質

外觀與性狀:無色油狀液體,有刺激氣味。
熔點(℃):-23.8
相對密度(水=1):1.02
沸點(℃):230
分子式:C8H7N
分子量:117.15
主要成分:純品
飽和蒸氣壓(kPa):0.13(60℃)
燃燒熱(kJ/mol):4278.2
閃點(℃):102 °C
溶解性:不溶於水,溶於、醚等多數有機溶劑。

化學性質

禁配物: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酸、強鹼。

毒理學性質

毒性:屬中等類。
急性毒性:LD50 270mg/kg(大鼠經口);270mg/kg(兔經皮);LC50 430mg/m3,2小時(大鼠吸入)

生態學性質

生態毒性
EC50:1.2~1.51mg/L(發光菌,Microtox毒性測試)
生物降解性
MITI-I測試,初始濃度100mg/L,污泥濃度30mg/L,2周后降解77%。
非生物降解性
空氣中,當羥基自由基濃度為5.00×105個/cm3時,降解半衰期為7.8d(理論)。
其他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

類別

有毒物品
毒性分級 中等毒
急性毒性 口服- 大鼠 LD50: 270 毫克/ 公斤; 口服- 小鼠 LD50:45.5 毫克/ 公斤
刺激數據 皮膚- 兔子 500 毫克/ 24小時 輕度
可燃性危險特性 明火可燃; 燃燒產生有毒氮氧化物煙霧
儲運特性 庫房通風低溫乾燥; 與氧化劑、酸類、食品添加劑分開存放
滅火劑 乾粉、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禁用酸鹼滅火劑。
職業標準 STEL 0.8 毫克/ 立方米

安全信息

危險品標誌 T+,T
危險類別碼 22-24-26-23/24/25
安全說明 28-36/37-45-23
危險品運輸編號 UN 2470 6.1/PG 3
WGK Germany 3
RTECS號 AM1400000
F 8-9
Hazard Note Very Toxic
HazardClass 6.1(b)
PackingGroup III
毒害物質數據 140-29-4(Hazardous Substances Data)

分子結構數據

摩爾折射率:35.71
摩爾體積(cm3/mol):115.6
等張比容(90.2K):292.1
表面張力(3.0 dyne/cm):40.7
極化率(0.5 10-24cm3):14.15

計算化學數據

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無
氫鍵供體數量:0
氫鍵受體數量:1
可旋轉化學鍵數量:1
互變異構體數量:無
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23.8
重原子數量:9
表面電荷:0
複雜度:114
同位素原子數量:0
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不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共價鍵單元數量:1

性質與穩定性

具有腈的一般化學性質。硫代硫酸鈉對本品有解毒作用。
穩定性 穩定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酸、強鹼
聚合危害 不聚合

貯存方法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還原劑、酸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安全術語

S23Do not breathe vapour.
切勿吸入蒸汽。
S45In case of accident or if you feel unwell, seek medical advice immediately (show the label whenever possible.)
若發生事故或感不適,立即就醫(可能的話,出示其標籤)。

風險術語

R23/24/25Toxic by inhalation, in contact with skin and if swallowed.
吸入、皮膚接觸及吞食有毒。

上下游產品

上游原料

氰化鈉-->苄基氯-->二甲胺-->乙醇95%

下游產品

苯基乙基丙二酸二乙酯-->地莫西泮-->2-(4-硝基苯基)丁酸-->S-2-(4-二氟甲氧基)苯基-3-甲基丁酸-->鄰甲基苯乙腈-->3-氨基-4-苯基噻吩-2-甲酸甲酯-->3-甲基-2-(3,4-二甲氧基苯基)丁腈-->4-苯基-4-哌啶甲酸乙酯-->2-氨基-Α-甲基-(1,1'-聯苯)-4-乙腈-->托品酸-->二溴三苯基膦-->雙苯溴丁酸-->環己基苯基乙腈-->α,α-二苯基-γ-丁內酯-->維拉帕米-->Α-肟鈉苯乙腈-->5-氯-3-苯基苯並-2,1-異惡唑-->Α-(對氨基苯基)丁酸-->對硝基苯乙腈-->Α-正丁基苯乙腈-->4'-(1-氰乙基)乙醯苯胺-->2,3-二苯基丙酸-->達舒平-->2-(4-氨基苯基)丙腈-->2-(4-硝基苯基)丙腈-->2-苯基丙酸-->烯氯苯乙酸-->阿普唑侖-->溴苯乙腈-->布替布芬-->2-苯基乙醯基乙腈-->3-硝基-4-乙醯氨基苯乙腈

使用用途

用來生產醫藥、農藥的中間體苯乙酸、苯乙胺、二苯乙腈、α-苯乙醯胺、苯乙酸乙酯,β-苯乙醇、苯乙醛、鄰乙苯基苯甲酸、α-氯代苯乙酸乙酯等,用於製造辛硫磷、稻豐散、青黴素、苯巴比妥等。

危險概述

健康危害:毒作用與氫氰酸相似,並有局部刺激作用。吸入後出現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倦睡、上呼吸道刺激、神志喪失等,可引起死亡。對眼和皮膚有刺激性。可經皮膚迅速吸收。口服可有消化道刺激症狀。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該物質可燃,高毒,具刺激性。

應急措施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徹底沖洗至少20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對口)和胸外心臟按壓術。給吸入亞硝酸異戊酯,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用1:5000高錳酸鉀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就醫。
消防措施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氫
滅火方法:採用抗溶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滅火。禁止使用酸鹼滅火劑。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儘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徹底清洗。車間應配備急救設備及藥品。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作業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
泄漏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注意事項

操作處置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儘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還原劑、酸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方法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還原劑、酸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
廢棄處置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運輸信息

包裝方法
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其它法規:苯乙腈生產安全技術規定 (HGA025-83)。

物質毒性

文獻、期刊報導的毒性作用試驗數據
編號毒性類型測試方法測試對象
使用劑量毒性作用
1
急性毒性
口服
大鼠
270 mg/kg
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3.肝毒性——其他變化
2
急性毒性
吸入
大鼠
430 mg/m3/2H
1.行為毒性——睡眠時間發生變化 (包括翻正反射變化)
2.行為毒性——肌肉收縮或痙攣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3
急性毒性
皮膚表面
大鼠
2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4
急性毒性
腹腔注射
大鼠
74982 ug/kg
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2.行為毒性——興奮
3.行為毒性——運動行為發生變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5
急性毒性
口服
小鼠
45500 u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6
急性毒性
吸入
小鼠
100 mg/m3/2H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7
急性毒性
腹腔注射
小鼠
10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8
急性毒性
皮下注射
小鼠
32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9
急性毒性
皮膚表面

270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0
急性毒性
皮下注射

50 mg/kg
1.周圍神經毒性——痙攣性癱瘓或感覺無變化
2.行為毒性——共濟失調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11
急性毒性
口服
豚鼠
10 mg/kg
1.行為毒性——全身麻醉
2.行為毒性——嗜睡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12
急性毒性
皮膚表面
豚鼠
5 mL/kg
1.皮膚和附屬檔案毒性——皮炎 (全身暴露後)
13
急性毒性
肌肉注射
鴿子
120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14
急性毒性
皮下注射
青蛙
1100 mg/kg
1.周圍神經毒性——痙攣性癱瘓或感覺無變化
2.行為毒性——共濟失調
3.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15
慢性毒性
吸入
大鼠
60 mg/m3/2H/4W-I
1.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氣管、支氣管的結構、功能發生變化
2.肝毒性——其他變化
3.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速率下降
16
眼部毒性
皮膚表面

500 mg/24H
作用較輕
17
突變毒性
吸入
果蠅
170 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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