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的變革

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的變革

《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的變革》是2008年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龔向前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的變革》主要論證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變革的必要性、法理基礎及其有效機制。通過對比歐美國家的規制模式與法律經驗,研究了在全球變暖的背景下,能源法如何通過“成本一收益”途徑實現相應的制度變革,並提出我國能源法的構建思路。
第一章主要說明氣候變化、能源和能源法的基本概念及互動關係,特別闡明了能源問題在氣候保護上的關鍵性。
第二章認為,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到《京都議定書》,氣候變化國際法不斷發展,並具有深刻的能源內涵;從締約進程、履約機制與國內實施要求來看,氣候變化國際法都體現了“成本一收益”因素。
第三章多角度闡述了能源法變革的法理問題。隨著生態倫理的勃興,各國能源法逐步轉向確立以“可持續能源”為目標;能源開發利用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應是能源法變革的主線,但應尋求“成本一收益”途徑,同時避免經濟理性的局限;“可持續能源法”的構建離不開財產權、排污權和環境權的確立、擴展與協調。
第四章集中論述了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變革的最重要方面——能源效率。通過對以能源效率標準和標識制度為代表的“命令一控制”模式,及以能源公用事業需求側管理為典型的“成本一收益”模式的分析,總結了促進能源效率的基本制度與法律經驗,並提出中國的應有法律對策。
第五章重點探討了氣候變化背景下能源法變革的另一重要領域——可再生能源。通過評析歐美各國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不同模式的法律政策,尤其是比較固定電價制與配額制的成敗得失,提出了綜合“命令一控制”型與“成本一收益”型手段的思路,並探討了我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度設計和實施。
第六章以加拿大的“精明規制”與“自願承諾”模式和德國的碳排放交易制度為例,對能源生產碳減排的法律機制進行了評述,提出了我國能源生產碳排放規制的基本思路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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