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

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

《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是2021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青海省地方標準,歸口於青海省氣象局。

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件規定了氣候變化對高寒地區河流流量影響的評估內容、評估區域和評估指標。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氣候變化對高寒地區河流流量影響評估的產品製作及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
  • 標準號:DB63/T 1928-2021
  • 發布日期:2021-06-30
  • 實施日期:2021-10-01
  • 制修訂:制定
  • 中國標準分類號:A47
  • 國際標準分類號:7.06
  • 批准發布部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歸口單位:青海省氣象局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青海省是中國乃至東亞氣候與環境變化的“敏感區”和“脆弱帶”,其生態系統屬於中國“生態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要的碳素匯集生態系統,具有維繫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作用。隨著人類活動不斷加強,青海高寒區域的氣候條件對生態環境的約束性明顯加大,並且隨著氣候顯著變暖,氣候變化風險也在逐漸加劇。因此在氣候變化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建立氣候變化對生態環境演變定量分析評估指標體系,將適應氣候變化與生態保護建設相適應,與發展相協同,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安全問題,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6月18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關於印發2020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青市監函〔2020〕264號),批准項目(編號為DB63ZD-2020-36)地方標準的制定,標準原名稱為《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的影響指標體系》,因涉及內容繁多,經請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更名為《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
  • 準備階段
2020年3-8月,確定標準的名稱,類別、性質、標準的範圍和主要技術內容,確定任務分工,收集青海省主要河流流域內所屬氣象站1961-2019年氣溫和降水資料等基礎觀測資料,選取主要河流代表水文站1961-2019年流量逐月觀測資料,確定影響主要河流流量的關鍵氣候因子,建立估算模型。查找相關文獻、資料、標準等。
  • 標準初稿起草
根據技術準備和任務分工,項目組成員先後搭建框架、梳理資料、統計數據、建立模型及驗證,並結合前期研究成果及業務套用情況,按照規定進行起草,形成標準初稿。
  • 標準徵求意見情況
2020年9月,進行了標準初稿意見的徵求,包括:青海省氣象局法規處、青海省氣象局應急與減災處、青海省氣象台、青海省氣候中心相關專家4人,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建議,經認真修改後形成了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進行了第2次徵求意見,專家包括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青海省水利廳水文局、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大氣科學院、國家氣候中心、青海省氣象科學研究所及青海省氣象局法規處6位專家,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後形成了標準送審稿。
  • 標準預審查情況
2021年1月21日,青海省氣象局組織召開地方標準預審查會,邀請到青海省師範大學、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青海省水利廳、青海省氣象局及氣象培訓學院、氣象台、氣候中心7位專家進行標準審查,與會專家肯定了此項標準的制定工作,並對不足之處進行了討論,提出了有益的意見建議,標準順利通過預審查。會後編制小組根據專家各項意見,認真補充完善標準內容、格式等,報青海省局審定。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30日,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0月1日,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青海省氣候中心。
主要起草人:劉彩紅、馮曉莉、楊延華、余迪、溫婷婷、李萬志、馬占良。

標準目次

前言
I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資料獲取
1
5 氣候變化對高寒地區河流的影響評估
2
附錄 A(規範性)台站分布示意圖
4
附錄 B(規範性)主要河流常規係數表
5
附錄 C(規範性附錄)數據歸一化處理方法
6
附錄 D(規範性附錄)影響主要河流流量的關鍵氣候因子表
7
參考文獻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件規定了氣候變化對高寒地區河流流量影響的評估內容、評估區域和評估指標。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氣候變化對高寒地區河流流量影響評估的產品製作及套用。

引用檔案

GB/T 35226 地面氣象觀測規範—空氣溫度和濕度
GB/T 35228 地面氣象觀測規範—降水量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規定了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河流)影響指標,建議用於高原氣候變化對河流流量影響的評估、預估業務及諮詢服務中,也可在青海省生態環境廳、青海省自然資源廳等相關單位推廣套用,用於與氣候變化相關的生態評估、資源評估等工作中,作為決策參考。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環境影響指標—河流》(DB63/T 1928-2021)的實施,更好地建立規範化、標準化的青海氣候變化對高寒生態影響各類指標,科學評估生態環境變化對氣候變暖的回響和氣候變化風險,為社會經濟發展和適應行動提供決策支持,對於制定生態保護、氣候變化與防災減災等領域的政策,具有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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