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沒有公允表達而註冊會計師卻認為公允表達的風險。
國內外審計職業界和學者都根據自己的理解下過各自的定義,歸結起來,觀點主要有:(1) 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國際審計準則第6號——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指出:“民間審計風險是指註冊會計師對實質上錯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那種風險。例如,註冊會計師在那些他們所不知道的情況下,可能對實質上錯報的財務報表提供了無保留意見。”(2)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審計準則說明第47號——審計業務中的審計風險和重要性》認為:“民間審計風險是註冊會計師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未能適當地發表審計意見的風險。”(3)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指出:“民間審計風險是指審計程式未能察覺出重大錯誤的風險。”(4)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CICPA)《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指出:“民間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5)註冊會計師專門化教材《審計》提到:“所謂民間審計風險,是指註冊會計師對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仍發表無保留意見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民間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沒有公允表達而註冊會計師卻認為公允表達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