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法律規範與訴訟指引(案例套用版)》是2016年1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薛曉雪、俞能強。
基本介紹
- 書名:民間借貸糾紛法律規範與訴訟指引(案例套用版)
- 作者:薛曉雪、俞能強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月
- 定價:49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6105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一方將金錢出借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還本金並支付相應的利息的行為。民間借貸與銀行貸款一樣是以金錢為內容的社會融資形態,但兩者之間也有區別,民間借貸是民間當事人之間的借貸,而銀行貸款是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作者簡介
薛曉雪,現任職於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某P2P平台,法務部負責人。從業10年來將內部合規性建設視為防範風險的首要模組,簡言之,即事先審核+事後跟蹤履行,對風險進行充分提示監督與預警監督以建立公司運營管理法律支持體系和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對於目前所服務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運用法律思維將網際網路法律法規與金融法律法規相結合進而把控網際網路金融的風險,實現網際網路+金融的合規搭建。目前正在研究項目:P2P\P2B網貸;股權眾籌;股票配資、基金、信託等傳統金融套用於電子商務平台的合法性;國內徵信體系;電子商務平台結算支付的風險控制。
圖書目錄
序言 1
第一章民間借貸的概念 3
一、民間借貸的概念和特點 3
二、民間借貸的主體 4
三、企業借貸 5
四、民間借貸的效力 7
五、小額貸款借貸 7
六、民間借貸的關聯人 8
七、民間借貸的界限 10
八、解決民間借貸糾紛的方法 10
第二章我國民間借貸現狀 13
一、民間借貸逐漸呈上升趨勢 13
二、民間借貸多產生在市縣地區 14
三、民間借貸參與主體非常廣泛 14
四、民間借貸利用渠道非常之多 14
五、民間借貸的形式比較靈活快捷 14
第三章我國民間借貸的相關風險 16
一、集資詐欺與民間借貸的關係和區別 17
二、易引發非法集資類犯罪 21
三、民間借貸易引發高利貸 23
第四章完善我國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規定 25
一、我國民間借貸監管法律制度的缺陷 25
二、我國民間借貸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26
三、企業間借貸的規定 32
四、關於完善我國民間借貸立法的幾點思考 33
第五章民間借貸糾紛的訴訟過程中注意要點 36
一、民間借貸管轄問題 36
二、當事人提起訴訟 37
三、起訴時需提交的材料 37
四、當事人的確定 38
五、案件受理費的交納 38
六、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40
七、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 40
八、訴訟時效的審查 41
九、舉證責任分配 42
十、舉證期限 43
十一、財產保全 44
十二、證據保全 46
十三、提起抗訴 46
十四、對抗訴的審查 47
十五、二審程式法律文書的效力 47
十六、審判監督程式 47
十七、執行程式 48
第六章民間借貸相關犯罪 51
1 借條是否要符合特定的形式 57
2 僅有借條的民間借貸能否得到支持 58
3 只有口頭約定的借款,如何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係 60
4 借條的原因性行為涉及刑事犯罪,借條是否有效 62
5 因賭博、吸毒等違法行為而發生的借貸關係是否受法律保護 64
6 僅憑欠條能否證明大額借款關係成立 65
7 借款是否應當返還 68
8 原告持有借條而借條上所記出借人姓名與原告同音不同字,能否認定原告是實際出借人 69
9 個人給公司出具“借款單”能否認定為借貸關係 71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條時未明確其身份,是個人借款還是公司借款 72
11 非金融機構的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契約是否有效 74
12 企業間借款以個人名義出具借條的,契約是否有效 76
13 如何對無書面借據的案件是否存在借貸關係進行審查 80
14 視聽資料能否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82
15 簡訊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一) 86
16 簡訊能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二) 88
17 支付寶等線上交易記錄能否作為證據來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係 90
18 名為合夥實為借貸的合夥協定的法律效力 95
19 貸款人依照約定將借款付給第三人的,借款人是否應當還款 97
20 借款人借款被他人詐欺取得的,借條上的借款人是否承擔還款責任 99
21 在他人借條上籤名的性質如何認定 101
22 借條真實性及舉證責任分配問題 103
23 未成年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締約能力的認定 105
24 借款人一次性還款時應注意的事項 108
25 婚內夫妻間的借款行為是否屬於民間借貸 110
26 夫妻一方單獨對外舉債是否均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12
27 債權人就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向夫妻雙方主張權利應如何處理 114
28 閃婚閃離中夫妻一方對外舉債的性質判斷 116
29 同居期間共同債務的認定 118
30 離婚判決對夫妻共同債務中利息部分的影響 121
31 借款人死後,其債務由繼承人在借款人遺產範圍內承擔 123
32 貸款人死後,借款人是否要履行還款義務 124
33 公民生前以個人名義出具的欠條,死後其配偶和兒子是否有義務償還 128
34 民間借貸糾紛中保證人與見證人的區別 131
35 擔保人應承擔的擔保債務是否及於其配偶 133
36 保證擔保與無效抵押擔保並存時的責任承擔 135
37 擔保契約無效,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 138
38 保證期間過後,擔保人是否還需承擔擔保責任 140
39 在主契約履行期限變更的情況下擔保人是否承擔保證責任 141
40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區別 144
41 民間借貸計算複利是否合法 146
42 高額回報的保底條款約定是否有效 147
43 自然人之間借款契約對支付利息沒有明確約定,借款人是否應支付利息 150
44 民間借貸可同時約定逾期利息和違約金,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2
45 借款利息是否可以在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 156
46 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及利息的計算 160
47 民間借貸契約逾期利息的多種計算方法(一) 161
48 民間借貸契約逾期利息的多種計算方法(二) 162
49 案外人勝訴轉讓協定判決能否替代案外人異議之訴產生阻卻對標的物執行的法律效力 164
50 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客體範圍及對次債務人直接清償效力的判斷 167
51 曾經的銀行轉賬行為能否作為償還借款的依據 170
52 連帶債務中,債權人能否只起訴部分債務人 172
53 債權轉讓效力及相應保證責任如何承擔 175
54 如何認定保證期間是否超過 178
55 撤訴的訴訟時效中斷效力 180
56 唯一的住房是否可以執行拍賣、變賣 182
57 民間借貸涉嫌或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是否影響借貸契約及其擔保契約的效力 185
58 因“婚外情”引發的債務糾紛案件的認定 190
59 需通過司法鑑定判斷筆跡真假的,應由哪方當事人申請鑑定 195
60 未約定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起算點的區分 198
61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從何時起算訴訟時效 201
62 訴訟時效中斷期間屆滿的舉證責任的承擔 204
63 關於訴訟時效期間的舉證責任之分配 206
64 訴訟時效起算時間不明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209
65 借款人在二審期間才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應如何處理 214
66 未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的公司擔保行為是否必然無效 217
67 出借人免除部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其他連帶保證人如何承擔責任 222
68 夫妻分別財產制下,如何認定夫妻債務的性質 230
69 婚前個人債務是否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 243
70 夫妻一方擔保之債能否認定為共同債務 248
71 夫妻單方舉債,直接起訴夫妻作為共同被告,主體是否適格 251
72 夫妻共同債務訴訟中是否有必要追加另一方為共同被告 254
73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產生的共同債務能否追加配偶為被執行人 258
74 公司法人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是否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263
75 村幹部對外借款的,借款人是個人還是村委會(一) 269
76 村幹部對外借款的,借款人是個人還是村委會(二) 271
77 項目經理以項目公司名義借款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73
78 共同借款人中一個債務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的,是否對其他債務人發生效力 278
79 借款人放棄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是否能對保證人發生效力 281
下篇:相關法律法規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解讀 287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選) 303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選) 322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328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選) 381
6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選) 414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420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節選) 428
9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節選) 438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節選) 441
11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節選) 442
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節選) 444
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節選) 450
1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56
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法院錯判導致債權利息損失擴大保證人應否承擔責任問題的批覆》 461
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選) 462
1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覆》(節選) 481
18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 482
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484
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490
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496
22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 500
23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 507
24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515
25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520
26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 523
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525
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529
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 531
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推進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 535
附錄:
1 個人借款契約 547
2 借款契約 550
3 公司向個人借款協定書範本 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