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信俗(潮神祭祀),浙江省海寧市地方傳統民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潮神祭祀是流傳於海寧境內祭祀錢塘江潮神的傳統信俗活動,寄託著民眾祈福納祥的美好願望,文化象徵性強,傳承源遠流長。它始於西漢,盛於南宋,元、明、清時蔚然成風。每年農曆八月十八前後,潮汐來時,潮水形成洶湧的浪濤,猶如萬馬奔騰,氣勢磅礴,蔚為壯觀。
2006年,潮神祭祀列入嘉興市級非遺名錄。2012年,潮神祭祀入選第四批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4年11月11日,潮神祭祀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編號X-8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間信俗(潮神祭祀)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申報地區:浙江省海寧市
- 遺產類別:民俗
- 遺產編號:X-85
- 批准時間: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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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潮神是由於錢塘之潮而生的祈福避災的神,享潮神名號者眾多,以春秋時吳國大夫伍子胥為著。
南宋程珌(1164——1242)《洺水集》中《鹽官禱海》一文是已知關於海寧祭祀潮神的最早文字記載。
宋、元、明、清至民國,錢塘江海寧段海塘屢毀屢建,因此歷朝歷代政府都非常重視潮神祭祀活動。清光緒《重刊嘉靖海寧縣誌》中,收錄了元、明時期海寧潮神祭祀的多篇祭文。民國(1922年)《海寧州志稿》記載:清雍正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下詔“發內帑十萬兩于海寧縣地方勅建海神之廟”祭祀潮神,並由太常寺頒定祭祀儀制,是潮神祭祀儀式的最高峰。
民國中後期,官方祭祀潮神中斷。
1994年海寧市人民政府於組織恢復了每年農曆八月十八日在鹽官海神廟(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舉行的潮神祭祀儀式,延續至今。
主要活動
祭祀形式包括官方祭典和民間祭祀民兩部分,官方祭典分為小祭、中祭和大祭,而民間祭祀還有兩種:一是日常祭祀,百姓平日會到錢塘江畔的廟宇上香供燭,禱求潮神保佑;二是“請順風”,每逢出海捕魚、開工修築海塘,百姓都要祭祀潮神祝願平安。根據潮神生卒期、遭遇災年或船民、漁民、塘工有事時進行,儀式相對簡單。此外,根據儀式場所,也可以分為家祭、塘祭、廟祭等。家祭是過年過節,在家中設祭;塘祭是在海塘邊設祭,祈求潮神保佑,化凶為吉;廟祭是在供奉20多個潮神的廟內進行的祭祀,每個神都有自己的祭祀。
“搶潮頭魚”是當地觀潮習俗中較為獨特的一項。潮汐來時,熟悉潮水規律的漁民在腰上拴一隻魚簍,肩上打一柄網兜,只穿短褲或全身赤裸,盡力在潮頭前面跑,邊跑邊回頭看,有魚躍出潮頭,馬上用網一兜,然後繼續跑,不可停步,否則會被潮水捲走,非常兇險。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1.源遠流長的歷史價值。潮神祭祀,歷史悠久、儀式規格高、形式多樣、文獻資料豐富、文化遺存豐厚,宋、元、明、清、民國時期均有體現,具有歷史參考價值。
2.形式多樣的文化價值。潮神祭祀,作為錢塘江流域的“祭祀”樣本,為歷代各階層所關注,充分反映了宋、元、明、清、民國時期錢塘江沿岸人類信仰、社會生活、文化現象等,具有民俗研究價值;現已為海寧“三大文化”之“潮文化”重要內容,對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積極作用。
3.多方認同的社會價值。潮神祭祀及與之相關習俗,已為當地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海神廟內供奉的天妃(即媽祖)為東南亞國家、港澳台地區和我國東南沿海民眾共同信奉,具有較強的感召力和較高的認同感。
保護措施
歷年來,海寧市非常重視潮神祭祀的傳承和保護,官方潮神祭祀恢復後,市政府每年為潮神祭祀儀式投入10萬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文化工程。只有採取系統科學的方式,才能通過全社會的努力,逐步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宣傳力度,藉助旅遊開發,使“潮神文化”得到有效的保護,並得以傳承和發揚。
2008年,出台《關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為潮神祭祀等非遺項目保護提供了政策、資金支持。
2009年,聘請16位鄉土文化專家組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組,專門指導潮神祭祀等非遺項目調查、研究工作。
2011年,出台《海寧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十二五”保護髮展規劃》,拍攝《潮神祭祀》電視宣傳紀錄片,編撰出版《觀潮節》、《海寧潮傳奇》等書籍。
2023年10月31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民間信俗(潮神祭祀)》項目保護單位海寧市文化館(海寧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評估合格。
社會影響
重要活動
1995年,“第一屆錢江觀潮節”舉辦,潮神祭祀成觀潮節內容之一。
2012年,潮神祭祀增加了新的民俗元素,邀請了20多位民間吹打藝人到達現場奏樂。
2015年,農曆八月十八,海寧市在鹽官觀潮景區海神廟舉行隆重的潮神祭祀儀式,祈求國泰民安,風調雨順,數百名祭祀人員和周邊村民參加了祭祀活動。